公开摄像头的位置,等于是“开卷考试”,其效果如何深圳交警将会看到。在现实生活中,“开卷考试”只对少数高素质者产生“信任的力量”,事实上这些人已经具有“慎独”品质,无论“开卷”、“闭卷”都不会逾规;倒是对于其他人来说,“开卷”如同“纵虎”,骨子里的犯禁欲因无羁而释放,他们需要的是“闭卷考试”,一以贯之严格“监考”,这样才能让他们学会“慎独”,进而不违法驾车,给生命以保护。
公开摄像头是“多此一举”
交警部门安装摄像头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暗中来监视那些违法驾驶者吗?这种设置的目的本身就是“便衣”形式的监督,本身就不应该公开。现在公开了,导致的结果也就是这样,被违法者利用,变成了“免罚指南”。这就相当于把公安部门的密探变成了“公众人物”,再希望其去监视,起到作用——做梦。
所以,交警部门一开始就不应该公布摄像头的具体位置,面对当前的尴尬局面也只有两个字来形容——活该。
当然,这背后也有一个“隐蔽执法”的争论,说实话,争论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交警部门不合理执法,根本弄不清摄像头的作用,导致了一些“冤假错案”。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不好好反省,从各个阶段和流程解决问题,而是希望把交通摄像头一公布了之。从现实来看,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二是那些违法者在争议中强调自己的公民权,却忘记了本身违法的就是他们。对于罪犯,暗地里的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方式。
日前,在反腐倡廉领域甚至出现了“便衣纪检”,更何况本来就应该“隐蔽监督”的交通违法呢?
所以,当前争论“将交通监控摄像头公开好不好”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本来就不应该公开的东西,却要拿到公众面前,肯定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建言】
应该“动静结合”形成“互补”
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路口交通摄像头的位置,无疑是为了“静态执法”措施更加公开公正,应该受到各界的大力支持。一些机动车驾驶人利用这种“透明”执法存在“盲点”的缺陷,在“盲区”肆无忌惮地违反交通法规,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严重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这样一来,路口交通摄像头的积极作用就大打折扣,无法达到有效治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效果,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势必造成城市道路交通混乱、事故增加的局面。
笔者认为,要弥补路口交通摄像头“静态执法”存在的不足,应该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以动制动”,让“动静”有机结合,互补一下,效果肯定会比单一的措施更好。“动态”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警察要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在加大巡逻执勤力度的同时,还要利用移动电子警察、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手段,切实做好全方位的管控。此外,有关部门不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鼓励广大市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便捷的DV机、照相机参与其中,抓拍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样的话,会令那些交通违法“成性”的驾驶人感到无形的压力,从而改变驾车习惯,做到遵章驾车安全驾车。
当然,无论是“动态管理”还是“静态管理”,最好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对管理方法及模式进行广泛的宣传,让每个交通参与者都做到“心中有数”,在参与交通时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成为既参与交通又自觉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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