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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部分居民小区“电子眼”成“睁眼瞎” 难发挥监控职能
2014/9/11 09:23   辽沈晚报鞍山版      关键字:监控,小区,摄像头      浏览量:
实际上,在鞍山的新建物业小区里,大多安装了监控设施,可是摄像头损坏、不能正常工作、无法提供视频资料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电子卫士”成了摆设,如果不是居民需要查询小区的监控录像,根本无法确认这些遍布小区的监控是否在正常运转。

小区内安装的监控摄像头,有些已经破损,难发挥监控职能。鞍山市民不禁为此担心:一旦发生偷盗等违法事件,这些摄像头会不会成了“睁眼瞎”?

市民投诉:监控有“眼疾”,眼皮子底下偷盗

“我上高中时骑过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它伴着我读完高中、大学,后来和妻子谈恋爱的时候,我们还经常骑着它到处转悠,它对我来说非常有纪念意义,可是前几天,这辆自行车却在自家门口丢了。”9日,鞍山市立山某小区的市民陈伟先生投诉说。

自行车丢失后,陈先生去物业调监控时发现,对着家门口的两个摄像头坏了,根本调不出监控,一点儿线索都找不到。“这样的监控不是形同虚设嘛,有它有什么用呢? ”陈先生气愤地说,“丢个自行车还好说,可万一发生盗窃、刑事案件,小区的监控还是坏的,那问题就严重了。 ”

对此,陈先生所居住的小区物业解释道,物业负责维修,但他们从来没有接到过报修,“我们根本不知道监控坏了这回事儿。 ”

记者调查1:小区监控“打盹”的不少

实际上,在鞍山的新建物业小区里,大多安装了监控设施,可是摄像头损坏、不能正常工作、无法提供视频资料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电子卫士”成了摆设,如果不是居民需要查询小区的监控录像,根本无法确认这些遍布小区的监控是否在正常运转。

前几天,铁东一居民何红女士的私家车停在自家楼下,第二天居然在监控摄像头的眼皮子底下被砸坏了车窗,“虽然没丢什么东西,但车子坏了难免让人心疼。 ”何红说。

随后,何女士想去物业调取监控,却遭到了拒绝,“负责人说你们随便来个人就调取监控,这毕竟牵涉其他居民的隐私,只有公安部门的人我们才能给调监控。 ”何女士对这样的答复十分不解。

在一些物业小区,或多或少都存在监控摄像头“打盹”的现象,一般来说,只要偷盗事件不发生在某个业主头上,很难有居民会对摄像头是否运行良好等问题进行深究,即便损坏了,也不会去物业部门投诉反映,“就算我们发现有摄像头坏了,人家会给修吗?动钱儿的事儿,哪有那么痛快? ”居民赵先生摇着头说。

记者调查2:监控完备,业主满意

调查中记者发现,并非所有的物业小区都存在摄像头的监管漏洞,也有不少物业小区的监控设施完备,让业主满意。

长甸街道荣光社区的栖龙庭物业小区内,各个大门的出入口都装着两个长方形摄像头,每天都在悄无声息地记录着小区居民进进出出的情况。“小区内安装有十几个摄像头,所有摄像头摄到的图像内容都将出现在监控室的电脑屏幕上。”盛世物业的负责人李平说,该物业每天都有保安24小时监护着小区,每天监控的内容都将储存在电脑里。如果发现有可疑现象,保安将马上赶到现场。

而在高新区的红岭社区的物业监控室里,记者看到桌上放着一台监控电视,通过视频可以清楚地看到院内各条通道的实时情况。值班室人员说,小区的监控设备是24小时开启,并且每天的监控内容能在电脑里自动保存半个月以上的时间。

记者调查3:监控不给力,费用不到位

小区内安装监控摄像头本来是为了业主安全着想,但为何业主遇事调取监控时,物业总以监控坏了、事发地的角落摄像头照不到等理由拒绝?监控坏了为何不修?监控安了为何不用?

对此,某楼盘的物业陈经理说,在他们小区有50多个监控摄像头,目前这些监控摄像头都在正常运行中,“摄像头是高科技精密仪器,强风、雨水、操作不当等,都可能造成监控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所以,小区摄像头的事故率非常高,维修成本也很高。 ”

陈经理坦言,监控日常维护花费并不少,维修费、电费尤其是更新费用是笔大数目,“如果业主的物业费能保证按时缴纳的话,小来小去的毛病,物业也就负责维修了,一旦牵涉到大修的话,假如镜头坏了,整体的机身就要更换,一般的价格在几百上千元,好的甚至近万元,仅靠业主交上来的这些物业费是远远不够的,就需要动用大型维修基金,但程序会比较麻烦,需要小区内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同意才能使用,因此有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即便发现有坏掉的监控,也不急于维修了。 ”“为了节省这笔开支,有些物业公司就将摄像头作为摆设。也有的物业公司投机取巧,向业主集资安装、维修费用,集资效果不理想,以后被问责时,也可推脱说居民不支持安装、维修摄像头。”另外一家物业公司的王经理说。

说法:受损业主有权调监控吗?

业主随意调取监控会侵犯他人隐私权吗?盛世物业的负责人李平说,我们在确认业主身份,了解情况后是允许受损业主查看监控录像的,首先,我们要确认业主的身份;其次,物业有责任确认“财物丢失、受损”是实情;最后,可以对业主查看某个时间某处监控录像进行登记和报备,经管理方负责人同意后,由工作人员陪同查看。

对此,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孔霞认为,探头监控的都是公共场所,不存在隐私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在调看监控录像的时候,并不会影响监控对现阶段的录制,所以,也不会造成查看时部分监控缺失。特别是在自身财物丢失的情况下,业主有权了解特定时间发生的事情,“在确定业主身份的情况下,只要业主说明情况,一般情况下物业是会给业主看监控录像的。 ”

但如果受损的业主想以调取的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拷贝录像的话,物业是不会同意的,只有通过警方,警方带着相关证件和手续后,可以同意拷贝监控录像资料。

孔霞律师表示,在自己受理的案件中,经常有业主丢失物品后,因为摄像头损坏,或者没有监控摄像头,而调取不出证据的案件发生,给案件的取证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她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小区安防应该做到技防与人防紧密结合,同时也要提醒车主,车内不要放贵重物品,免得招贼。

新闻延伸:小区“电子眼”使用须规范

一方面是居民过高的期望,一方面是监控摄像没能提供有用线索。记者采访时发现,出现这些情况,跟摄像头的规范使用有很大关系。

记者了解到,虽然不少小区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可是,监控摄像头该指向哪里,录像该保存多长时间,居民在有事的时候能否查看等环节,居民都不是很清楚。由于监控设备的储存空间即“硬盘”太小,导致某些安装监控设备的小区监控录像只保存不到一周时间。而小区的多数居民则以为,录像应该保存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另外,去哪里调出录像、需要出示什么手续,很多人茫然不知。

对此,孔霞律师提醒,对小区监控录像的查看,是否应征得警方同意尚没有硬性规定。但通常的做法是,因为监控摄像涉及案件证据问题,所以一般还是要通过警方即辖区派出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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