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广州市交委印发实施《广州市城市道路车行道占用挖掘施工视频监管工作规范》,凡在广州市辖区内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主干路的车行道和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超过2个月且围蔽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项目,要安装视频监控。
《规范》适用范围包括:广州市辖区内的主干路和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主要城市道路包括广州大道、黄埔大道、天河路等32条,重要设施包括内环路高架桥及其放射线、人民路高架桥、东濠涌高架桥等19项。
视频监管设备应覆盖占用挖掘施工围蔽区域及受施工影响的周边车道,能清晰监控出入口的人员、车辆进出情况。占用单向车道的,每隔150米设置一个监控点;占用双向车道的,两边车道每隔150米均设置一个监控点。
项目申请人提出占用挖掘许可申请时,应一并提供视频监管建设方案。
广州市交委同时印发了《广州市城市道路车行道占用挖掘施工交通预评估仿真试验工作规范》,提出在广州市辖区内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主干道的车行道和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1个月以上的施工项目;可能对城市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占用挖掘施工项目,需要进行交通预评估仿真试验,预测和评价占道挖掘施工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为提前制定应对措施提供参考。
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项目申请人则应当参考交通预评估报告的建议,补充完善交通疏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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