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相关方介绍
1、甲方为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是遵义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2、丙方为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为遵义市政府直属国有独资公司,是本项目的回购人,负责向乙方支付回购款,并就回购款的支付提供财产抵押担保;
法定代表人:张继勇
住所:遵义市新蒲镇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资本经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项目开发投资;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和企业,监管各项建设资金,实现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服务;土地收储整治业务;特许经营业务;制造业;租赁业务;旅游开发业务;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甲方、丙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甲方、丙方之间不存在业务往来关系。
5、甲方、丙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遵义市城市规划科技馆布展及绿色建筑公用工程(绿色节能)BT建设项目
2、项目直接投资上限:150,000,000.00元,具体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代付费、建设期投资收益、建设期乙方融资财务费用。
3、建设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市民广场南侧人民公园旁
4、本工程范围:遵义市城市规划科技馆布展及绿色建筑公用工程全部内容的BT投融资与建设(展馆及学术交流中心的布展和装饰及建筑智能化系统、空调主机系统级末端、各楼层二级低压配电箱出线、办公楼智能化、展览馆综合节能系统等)。
5、工程施工期:计划建设工期最长不得超过180日,主场馆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
6、工程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BT模式实施:乙方负责筹集本项目所需资金和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甲方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职责,包括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单位的委托及管理。项目建成后按约定程序由乙方组建的项目公司移交给甲方,并由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回购价款给项目公司。
7、回购期及回购款支付:
本项目的回购期为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日。BT项目回购总价=经审定的工程直接投资额+经审定的设计变更、签证导致的增加或减少费用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丙方支付乙方按经审计审定的BT回购总价(质保金除外),扣留经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满后30日内支付,在保修期间不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2)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项目回购款,如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则每日按差额的万分之三支付乙方损失,直至丙方将差额支付完止。
8、BT项目抵押担保
丙方提供位于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新区建安大厦作为本项目回购价款的抵押。
9、回购资金来源:
遵义市人民政府财政纳入预算的回购资金;甲方通过相关融资平台筹措资金;甲方筹措的其他资金来源。
10、项目公司:公司指定全资子公司遵义达实绿色智慧发展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具体实施本项目。
三、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从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本项目的直接投资上限额为15,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的14.82%。项目周期短,若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遵义市城市规划科技馆将建设成为“智慧、绿色、节能”的新型智慧展馆,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向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有助于推动公司“智慧城市低碳发展”战略的实施。
四、其他
本合同采取BT(建设—移交)方式,工程造价较大,虽然丙方足额提供了房产作为抵押,但仍存在回购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本项目施工周期较短,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会产生工期推迟不能按时验收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遵义市城市规划科技馆布展及绿色建筑公用工程(绿色节能)BT建设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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