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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企业科技创新可获500万元国家专项资金
2014/5/8 11:13   科技部办公厅      关键字:安防企业,国家专项资金      浏览量:
根据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优先支持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及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本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这个消息对于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安防行业而言,无疑可以积极参与申报工作。通过两部委审批的中小安防企业将可获得300万-500万元以内的无偿资助或者项目奖励。  

  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项目

  《通知》表示,根据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改善创新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通知》显示,此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技术创新项目”和“科技服务项目”。

  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

  根据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优先支持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及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

  而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则分为无偿资助项目和业务奖励项目两类。无偿资助项目主要用于资助服务机构所进行的服务场地改造、购置提供服务所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和服务设施等,以提升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按照不超过项目上年度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而对于业务奖励项目,主要用于奖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供的各种专业化服务行为。按照不超过上年度运营成本4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高新型安企申报科技创新项目胜算大

  《通知》附件1《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说明》,对上述两类重点支持项目的申报条件作了详细介绍。

  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此外,附件1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提出了4项基本要求: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是指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以及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要求;技术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4.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放宽至3 年)。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上述条件对安防行业中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而言并不算高。因为,2008年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比上述条件更严苛。这意味着,凡是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安防企业均满足申报条件。

  据了解,目前安防行业中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企业数量越来越庞大。仅2013年11月中旬公布的2013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评选结果中,北京中盾、天地伟业、烽火通信、佳都新太和彩讯科技等安防企业入选。此外,安居宝、英飞拓、达实智能、中威电子、朗驰欣创、捷顺、景阳、豪恩、万佳安、狄耐克、翔飞、中瀛鑫、波粒、三辰、国祥安、精华隆、富士智能、天盾防雷、锐达视、迪威乐等企业也均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上述业内还表示,相对而言,安防行业起步较晚,还不够成熟,科技服务项型企业较少,此次申报于安防企业而言,申报科技创新项目的成功几率更高。

  各地申报材料将于5月20日前上报

  为积极推动这项工作,《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公开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

  各地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符合申报条件并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支持的优秀企业项目给予优先推荐。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当地项目申报、审查推荐等工作。项目初审合格并进行公示后上报科技部和财政部。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科技部、财政部委托,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的受理申请,并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评估等工作。申报资料的填报要求及表格详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须知》。

  《通知》还对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做出具体要求。要求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文件,于2014年5月20日前按照规定要求上报科技部和财政部。上述项目申报企业需在网上填报项目申报资料并上报纸质文件。

  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服务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统一邮寄给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电子申报资料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提交。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已于5月4日转发相关通知,并要求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于5月9日提交。河南洛阳将技术创新项目初审时间为5月4日至 7日,科技服务项目初审时间为5月9日至14日。东莞市科技局已将书面材料提交时间定为须于5月7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

  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则采取无偿资助和业务奖励方式。《通知》称,将发挥财政资金在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快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支持技术咨询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工程化服务、技术培训服务、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等。

  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无偿资助或奖励

  《通知》附件1《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说明》对项目申报的条件、要求以及资助方式做了详细解读。

  其中,企业最为关注的“申报后能得到什么资助”这个问题,附件1也给出了明确答案。

  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附件1中“支持内容和方式”做了明确说明: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相关支出给予必要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相关研发支出的40%,且不超过300万元。研发支出范围包括人工费、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费、商业软件购置费、租赁费、试制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鉴定验收费、培训费等与技术创新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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