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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 福建省校园重要场所配备“一键式报警”设施
2014/7/28 10:12   东南快报      关键字:校园安全,“一键式报警”设施      浏览量:
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各地不断加大对视频监控系统的投入和改造,使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与上级业务部门、公安机关等对接共享功能,音像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系统录像回放清晰度应不低于704×576像素。

  为增加校园的安全系数,福建省对校园安保人数提出具体要求,还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校园重要部位和场所实现“一键式报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教育系统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每所学校、幼儿园按要求设立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治安保卫人员和保安员,200人以下的学校、幼儿园,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分别不少于1名,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0人,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各增加1名;师生人数100人以下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1名;100-500人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2名;5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保安人员。同时,不断加大对视频监控系统的投入和改造,使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与上级业务部门、公安机关等对接共享功能,音像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系统录像回放清晰度应不低于704×576像素。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校园重要部位和场所配备“一键式报警”设施,并实现与公安机关联动。福建省还打算将专门(工读)学校建设纳入综治目标管理和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专项建设资金,争取2017年做到每个设区市新建或者改建一所专门(工读)学校。争取福州市2015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力争泉州市、三明市2016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他设区市也要在2017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福建省还鼓励各地在有条件的学校试行“弹性离校”做法,有关学校可以根据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批准适当延长离校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完成作业、课外阅读、体艺科技等自主学习活动,但不得组织学生集中上课、补课,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其他学生均应按时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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