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防行业“十三五” (2016-2020年)发展规划》
2016/9/28 17:00   中国安防行业网      关键字:安防行业,“十三五”, 发展规划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把握“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和智慧城市建设等历史机遇,不断提升安防各专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行业应用能力,推动安防行业在未来五年进一步健康发展,特制定《中国安防行业“十三五”(2016~2020年)发展规划》。

  3. 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新产品研发

  高清技术:完善高清系统构架,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在采集、传输、存储、显示等环节与其它系统融合,使高清系统价值真正得到实现,并成为视频监控的主流形式。

  视频结构化技术:用视频结构化描述技术改造传统的视频监控系统,使之形成新一代的视频监控系统智慧化、语义化、情报化的语义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有关视频结构化描述数据的应用服务模式研究,针对典型应用环境制定视频结构化应用的系统及解决方案。

  安防集成平台技术:研究和开发适应城市综合安防管理、运营服务以及安防集成应用的平台和关键技术,如地理信息系统、可视化技术、联动技术、物联网平台技术、信息与通讯共享及其他关联技术等。

  基础技术:积极探索安防及相关融合领域的前沿基础技术,并取得若干突破,包括核心元器件技术、人工智能、计算机视觉、超大规模存储技术等。

  端产品研发:研发构成“云-端”结构的端产品,并推广应用。除重点针对各类前端采集设备外,还应加强对出入口控制、探测等其他安防专业领域设备 “云端化”的研究,以适应安防系统整体“云化”发展的趋势。

  此外,还要积极促进多鉴、联网(复核)报警技术,快速安检技术,用于门、箱、出入口控制等领域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以及行为智能识别技术的研发及应用。以视频融合其它技术(音频、定位、姿态、状态、温湿度、无线射频识别、二维码)为重点攻关课题,促进“安防+”产业落地,推动云服务的发展。

  (五)壮大企业群体,提高综合竞争力和软实力

  1. 以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构建以安防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为支撑,制造、工程、运营服务、大中小企业互容互补互促的良性发展生态圈。积极发展与通信、信息技术、电子制造业企业的相互融合,抓住实施“中国制造2025”的机遇,大力发展安防实体经济;兼顾实体防护与视频监控等专业领域,推动传统安防企业的转型,大力发展智慧应用产品,形成创新型安防产业主力军团;推动安防企业的资本经营,鼓励企业积极运用深沪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各地股权交易中心、众筹等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以及国际资本市场,重点培育支持一批系统集成、软件平台、运营服务企业挂牌上市,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2. 加强人才、品牌、质量及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软实力

  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人才发展分类指导。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批优秀企业家和高水平经营管理人才。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培养制造业急需的科研人员、技术技能人才与复合型人才,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推进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制定品牌管理体系,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品和企业品牌。建设品牌文化,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树立品牌消费理念,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在国际上树立中国制造良好品牌形象。

  (六)加快职能转变,发挥社团组织和技术机构作用

  1. 提高行业协会服务能力,发挥引领作用

  行业协会要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化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和服务社会。要加强行业基础建设,完善行业统计和行业发展报告制度;推进行业自律工作,建立自律性管理制度,开展安防工程企业能力评价,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健全企业信用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建立政府指导、协会组织、第三方机构合作、企业参与、社会监督协作的行业信用体系;强化行业专家队伍建设,建立科技创新引导机制,为企业、行业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落实职业培训和评价工作,切实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技能;探索新媒体形式,发挥行业媒体引导作用;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国内、国际合作。

  2. 推进行业新型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形成较为完善的安防行业标准体系,强制性标准将进一步精简整合,推荐性标准继续优化完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得到加强并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着力向国际用户推广中国标准,以此带动安防产品、技术、装备、服务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和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支持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鼓励和支持骨干企业与专业机构在重点领域合作开展专利评估、收购、运营、风险预警与应对等。

  3. 加强检测认证工作,健全第三方合格评价体系

  积极发展安防系统工程、服务评价业务,促进形成比较完整的安防领域第三方合格评价体系。完善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使更多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尽快纳入强制性认证目录,创新产品认证模式,提升认证服务水平。推动安防产品、系统工程自愿性认证(GA认证)工作,积极采信认证结果。创新对获证产品及企业的监管方式,建立责任明晰、可追溯的监管机制。加强安防检测认证的国际交流,开展与国外认证机构间的检测认证互认合作,帮助安防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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