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实战指挥平台,要求集成视频监控、交通管控、警综指挥、“110、119、122三台合一”等子系统,随着各地公安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平台系统在公安机关案件侦破、维护社会治安以及反恐防暴过程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本文结合公安现状以及视频信息化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解决思路,以适应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需求。
一、公安信息化建设中的“条、块”特性暴露不足
近年来各地公安系统大力发展信息化应用,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基础点、着力点,以信息化引领公安实战和日常管理,先后在各级公安机关建设了各类的视频监控系统、卡口系统、PGIS系统等,“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科技强警战略初见成效,视频监控系统已成为公安机关案件侦破的新手段、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新支撑,信息化实战应用初显神威。
但当前的信息化建设主要依托各警种或部门展开,更多的呈现“条、块”特性,在实际应用过程也暴露了一些不足,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视频图像资源无法共享、各专业信息系统交互性差、缺乏统一管理、各警种业务需求各异、深度应用不足等以致巨大的视频图像资源潜力未得到充分的挖掘利用,对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已经形成了一定制约。
针对上述问题,迫切需要一个能够打破信息边界,具备先进技术的“综合管理平台”。平台要以“视频”为核心,实现公安自建以及社会层面摄像头的接入,以保证在平台客户端能够查看已接入摄像机的实时视频以及历史录像;平台以“数据”为支撑,实现公安各信息系统中产生的视频图像资源共享,研究搭建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对各类视频图像资源的有效整合及结构化描述,实现资源的快速检索;以“实战、实用”为目标,将先进的科学技术与公安业务紧密结合,总结分析公安乃至政府各部门对于视频应用的实际需求,梳理各警种的业务,形成一系列的技战法,服务于全警种的实战应用,研究各类视频智能处理工具,具备视频浓缩处理及人、车、物的信息提取、检索等功能;以“云”为特色,引用当前先进的云计算、云存储与云服务架构,将各类视频应用工具化、智能化、按需定制,服务于公安各警种和政府部门。最终,通过业务带动技术与系统的发展,通过技术与系统促进全警视频应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从建设、管理与应用三个层次全面提升公安视频应用管理的水平,服务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与社会管理。
二、公安信息系统中综合平台的分步建设
公安实战应用就要解决怎么打、怎么防、怎么控这几个问题,相应的就是要满足提升破案率(图像侦查)、提升突发事件快速响应能力(指挥调度)、主动防御街面巡逻(派出所实战应用)等需求。而要实现这几个需求并非易事,平台厂商需要能够充分了解公安业务的特点,并结合这些特点开发出符合公安业务需求的管理平台。笔者认为,在公安信息系统中建设综合平台可分五步进行:
(一)全警应用做好顶层设计
平台应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分类管理、业务协同”的原则进行建设和部署。做好顶层规划,完成视频资源整合和共享,对视频资源和信息进行分类管理,供各警种、各部门按需使用。通过平台促进各警种协同作战,让各部门优势互补、合成作战,打“科技战”、“信息战”、“合成战”,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在做好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可秉承“基础先行、急用先行”的原则,按照规划稳步、有序地推进整个系统建设。
(二)夯实基础支撑系统
数据是应用的基础,为全面提升公安音视频数据的应用水平,必须首先建设并夯实基础——视频联网系统。实现公安自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3G移动视频监控资源接入整合;通过安全隔离机制,实现社会面监控资源(包括小区、银行、网吧、学校、医院、煤矿等)接入,从而为平台提供视频图像信息数据支撑。
(三)视频GIS应用系统,实现“可视化指挥”。
基于GIS系统,整合视频监控、卡口等资源,实现对各类视频资源统一管理,实现监控图像的直观可视化应用,可快速调取需要关注的监控点或监控区域图像。通过视频图层叠加、视频资源搜索和视频定位,将道路情况、资源分布情况、人员分布情况、地理坐标信息、警力部署情况以图形化的形式展示出来,直观地对全局信息进行全面多维的展示,使指挥调度更加直观高效,实现“可视化指挥”。
(四)智能化技术手段,加强数据提取和处理
视频数据作为一种非结构化数据,其应用与传统的信息化手段存在很大不同。当前,视频数据的应用基本依赖于人工翻看调阅,效率低,效果差。必须结合当前视频处理技术的最近进展,引入智能化技术手段,对视频数据进行结构化描述,将之转化为格式化文本信息,从而既能提高公安干警视频调阅、查看、分析的效率,又能够实现与各类公安信息系统数据进行交互、综合运用的目的,全面提升公安机关视频实战水平。
(五)可建设跨警种平台
信息资源的条块化边界越来越模糊,资源和数据的共享已是大势所趋,以往条块化的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公安信息化建设需求。因此迫切需要继续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建设基于视频整合和共享的跨警种平台——图侦实战应用平台,并且配套建设视频图像信息库。
三、四大要素支撑公安平台系统更加完善
(一)符合国标的基础视频联网系统
依据国标,建设符合国标28181的基础视频联网系统,实现公安自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3G移动视频监控资源以及社会面监控资源的接入整合,从而为平台提供视频图像信息数据支撑。
(二)视频应用管理系统
通过管理系统实现各种视频资源的监控、巡逻与视频指挥,实现治安卡口的交通视频接入与应用,对涉案或涉案嫌疑的价值视频图像进行存储和动态管理,对平台接入的设备进行状态监控及管理,对平台中的部门组织结构以及用户进行管理,包含用户在平台中视频查看、下载等功能操作权限管理,以及对摄像机、视图库等资源进行权限管理。保证视频图像管理应用的灵活性、安全性。
(三)视频综合服务系统
视频综合服务系统采用视频结构化描述技术和云计算架构,依托于视频监控联网和公安信息化基础,可采用分级建设、上下级视频综合服务系统级联的方式组建省市县多级视频综合服务系统。该系统可以采取开放式的架构,设计成能够汇聚国内外各种先进、实用的视频分析技术与产品,不断扩充,逐步形成一个开放式的视频图像综合服务平台,适应公安各警种对视频图像分析处理应用的需求变化。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视频综合服务系统的功能服务应包括:车牌和路牌等嫌疑目标去散焦和运动模糊、人像复原服务、视频图像颜色校正、监控视频图像去雾/雨雪、图像测量、视频图像格式转换、视频摘要、人/车/物结构化描述、行为动作的结构化描述、事件的结构化描述以及多种检索和测评服务等。
(四)“云”服务系统
一提到云,读者可能首先联想到的就是阿里“云”、浪潮“云”等虚拟云,此类云可将一台或多台实体物理机虚拟成若干台虚拟机,通过这样化整为零的方式可统一部署、统一管理,能够实现有限的资源更充分的利用。而本文提到的“云”则是处于操作系统级别之上的核心服务,不负责底层硬件、物理资源的管理,主要分为云计算和云存储。
云计算应能够将需要占用大量计算资源的复杂任务分解,然后分配给多个计算单元,计算单元既可以是实体机,也可以是虚拟机。通过这样化零为整的方式可解决视频综合应用中的复杂视频分析、大数据并行计算以及海量数据检索等问题,提升计算资源利用率,有效利用计算资源,使智能化的分析算法在每个服务上发挥最大功效,以云计算的框架对外统一提供服务,提高计算效率,为实战应用提供强有力的计算支撑。
云存储在云计算基础上,通过集群应用、网格技术或分布式文件系统等功能,将网络中大量各种不同类型的存储设备通过应用软件集合起来协同工作,共同对外提供数据存储和业务访问功能的一个系统。云存储主要解决视频大文件、图片小文件以及结构化数据的存储和管理。
四、管理平台统一建设,分级部署
视频实战应用管理平台建成后,整体上采用云计算、云存储的方式,按照市局、分县局、派出所三级部署,可实现全局资源统一调度、分级自治。其中在市局部署视频实战应用平台,作为全市中心节点,面向全市户政、刑侦、治安、各警种提供服务;与警综系统、情报系统、PGIS系统、刑侦信息系统、视频专网报警系统等对接。
在市局、分局分别部署云计算与云存储服务,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部署云服务,由市局进行运算资源的全局调度、共享。在市局、分局、派出所的用户,根据各自权限不同,在登录视频实战平台时,拥有不同的操作界面。
平台应采用灵活架构,既能自成一体,又可以与其他警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为各级公安机关乃至政府部门提供视频应用功能。
五、公安系统的“理想”——跨警种联合作战的图侦应用体系
通过跨警种的综合平台建设,为全局视频应用提供技术和机制保障,技术上保障各警种都能获取所需的视频资源和服务,机制上保障各警种可以在同一平台上按照流程开展信息化的协同作战,同时平台要能满足系统建设与运维并重的需求,以应用带发展,以运维促应用。
平台建设完成后,将形成以综合平台为基础,以“云”服务系统为后盾,以各种智能化分析和处理技术为支撑,整合、存储和管理各种摄像机资源以及各警种办案过程中产生的价值视频图像,为各警种按需提供服务并形成可跨警种联合作战的图侦实战应用体系,这样可以打破视频信息的部门边界,实现各警种视频资源完全共享,打通视频实战流程,提高视频实战效率和战斗力。系统建设强调技术平战通用,注重信息积累,运用开放式云服务框架,保证系统的可用和扩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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