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获悉,当地警方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全面强化公交客运安保工作。除常规安全设施检查外,晋城市部署实施安全员制度,即为全市每辆公交车及沿线各站点配备1—2名安全员,每名安全员配备便携式安检设备。
针对近期国内其他地区接连发生公交纵火案件,晋城警方会同全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全面强化公交客运安保工作,对公交车安全设施进行升级,确保每辆公交车配备灭火器、消防毯等安全设备,车窗自动爆破等安全装置运行正常,并陆续对公交车辆的监控探头进行安装更新。
据了解,目前晋城市共有运营的公交车400余辆,公交站点300多个,公交运输站点多、乘客流动大。按照安排部署,晋城市实施了安全员制度,为全市每辆公交车及沿线各站点配备1—2名安全员。
据悉,安全员将主要负责协助公交司机对乘客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乘客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带上车;在车辆运行期间,安全员对车内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报告,避免危险事件发生;在发生事故后,提醒和组织乘客开展迅速有效自救和逃生。
为提高安全员的工作效率,相关部门还将为每名安全员配备便携式安检设备,并对所有上岗的安全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识别违禁物品、组织应急逃生等技能。
晋城警方介绍,根据山西省公安厅部署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今后非法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拒不接受检查,阻碍民警执行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警方表示,民众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主动配合接受安全检查。发现他人携带危险品乘车时,应主动劝阻,劝阻无效的,可立即报警。对于及时举报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为的有关人员,公安机关将根据其对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发挥的作用,给予1000至50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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