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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全面排查危货运输车辆 要求企业24小时监控营运车辆
2014/7/22 09:33   红网      关键字:湖南,运输,监控      浏览量:
《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危货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坚决制止挂靠运输等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制止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不满足资质的人员上路、上车。

沪昆高速邵阳段“7·19”事故发生后,湖南省交通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立即开展全省水上交通、道路运输、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当前,正值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期,水上交通方面,《通知》要求要以客船、危险品运输船、运砂船为重点船舶,以“一湖二线三库”(洞庭湖及环洞庭湖区域,湘江和沅水区域,东江湖、五强溪、柘溪库区)为重点区域,全面落实乡镇船舶“县管、乡包、村落实”,客渡船、运砂船签单发航的安全责任制,强化逢场赶集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和实时监管,特别是强化对接送学生渡船的安全管理,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和快速反应,确保汛期、暑期水上安全。

《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危货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坚决制止挂靠运输等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制止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不满足资质的人员上路、上车,同时督促企业强化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必要时可建议企业建立领导跟车制度。要求各级运管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对客运站场的监管,特别是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5点停车休息”等制度规定,督促企业实行专人24小时动态监控营运车辆,发现车辆超速、超员或驾驶员有疲劳驾驶情况的,要通过监控系统或语音短信等方式提醒报警。同时协助校车和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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