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眼成功地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但其设置和执法缺乏规范,在一些地方甚至沦为公路新乱……
公路“三乱”新形式 “超速行驶,罚款150。”
在汽车年审时,蔡义才因自己在324国道广东陆丰段超速多次被电子测速仪拍照而收到罚单。但他表示“不服”,因为324国道上很多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而实际上陆丰段道路宽阔,路口分叉很少。尽管限速的理由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但蔡认为,如此限速违背了新时期对道路运输快捷、舒适的基本要求,限制了运输服务业的发展。
2006年7月20日,李国辉驾驶自己的小客车经省道244线广东惠州市博罗县柏塘路,被测出时速87公里,该路段限速40公里/小时,被定为100%以上超速违法,罚款2000元。李随后提出的质疑是:该路段测速仪是否经过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
根据广东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统计,2006年收到的对交管部门的投诉中,70%%是关于电子眼的,“违规、不规范使用电子眼正成为公路‘三乱’新的表现形式”。
丰厚的“电子眼经济”
公安系统的交管专家李立(应要求为化名)介绍,如果在一个地点,只设置一台电子眼,加上它的后台设备,不包括土建等设施,一次性投入大约在七八万元左右。一个城市数百上千个电子眼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却有稳定的罚款收益。因此,一些地方出现政府与私企合作安装电子眼,还有一些地方交警自己集资购买电子眼。
最早传出公司投资电子眼的是广东东莞。而在西南某大城市,电子眼系统由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据知情人士介绍,其模式为企业出资投入设备并负责运行和维护,将记录交给交警部门,然后从每笔罚款中提取一定比例来偿付投资。而另有报道称,陕西兴平市甚至出现了公司员工上路坐在测速车里拍照,公司确定每人每天查超速指标50辆,每月完成指标发给工资1000元,指标超出的部分由员工提成。
“电子眼经济”在一些地方已渐成风气,对此,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段里仁表示,公司一旦介入电子眼的经营和管理,就很有可能使它演进成为一种逐利的行为。
“电眼判官”是否准确?
如何能证明电子眼的“判罚”是准确的?显然,车主很难有直接的证据与交警较真,惟大客车司机陈金明是一个例外。
陈金明开车在惠(州)河(源)高速公路惠州交警秀岭中队管辖路段时被测速仪测出超速,并被处罚。但是,根据国家要求,大客车上都装有行车数据记录仪,行车根本不会超过100公里/小时。陈打印了自己行车数据记录仪上的数据,力图证实自己的清白,“我们这种有证据的还好,其他车主不知道有多少是被冤枉的。”
广东媒体报道,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2006年7月27日出具的一份检测报告显示,自2005年以来,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送检的电子眼才110多台,其中广州等6个地市没有一台电子眼送检。限速是否合理?
2006年1月和2月,作为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的特邀队员,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先后两次随行检查,行程上万公里。
孟浩的感受是,较多的“电子眼”在“守株待兔”。有些“电子眼”的设置确属必要,而有些“电子眼”的设置实属“勉强”,有些限速标准让人难以理解。
在东莞交通音乐台主持人志恒收到的关于电子眼的投诉短信里,一半都提到路段限速是否合理的问题。
猫鼠游戏仍待规则
2006年12月18日,北京宣武区白广路与德泉胡同路口,一名男子胸挂“禁止左转”纸牌站立在街头,双手通红、瑟瑟发抖;而胡同内,则站着等待抓罚违章车辆的交警。
此男子姓汪,来京出差就住在路边的宾馆里。这个路口在每日的7时至20时禁止车辆左转,7时至19时禁止右转。但他发现,由于标志不明显,许多司机违章被罚。于是,汪选择每天抽出一些时间来这里“站岗”。
据他讲,曾在10分钟内见到7辆车在这里违禁左转;而据媒体调查,这里1小时内曾有51辆车违章。但此时的交警却只是等在胡同内,查处违章车辆,后来还制止了汪先生的行为,理由为影响交通安全。
公安交警部门不断重申电子眼对于解决警力不足起到的巨大作用,但是对于电子眼应如何加强监管、规范使用,却着墨不多。
10年过去了,北京地区设置电子眼的地点由一处,发展到了上千处,但有关电子眼的设置和管理,却始终没有出台一项严密的规章。
而司机们也想出各种办法试图“对付”电子眼。北京出租车司机贾志友所在的银建公司,曾派专人制作了全市电子眼的位置图,发放给司机们,“但发觉很快就没用了,因为电子眼增加的速度太快了。”
在北京和上海很多小区业主的论坛里都有《最新电子眼地图》或者《最新电子眼分布大全》之类的帖子。网民们搜集了电子测速仪的位置,整理归类然后广为传播。在市场上,一些据称有反电子眼功能的电子狗私下里也销路颇畅。
电子眼与司机无疑是对立的,但猫鼠游戏却呼唤合理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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