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博物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6/26 10:08   国家文物局网站      关键字: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安全管理      浏览量:
近年来,随着免费开放政策的逐步实施,博物馆已成为人们接受文化教育的重要场所。同时,由于参观人员数量的增加,博物馆安全管理任务日益繁重。为加强博物馆安全管理,防控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特发此通知。

  (文物督发〔201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近年来,随着免费开放政策的逐步实施,博物馆已成为人们接受文化教育的重要场所。同时,由于参观人员数量的增加,博物馆安全管理任务日益繁重。为加强博物馆安全管理,防控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防控。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和各博物馆要准确把握当前安全形势,将博物馆以及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分析可能存在的盗抢、火灾、破坏和恐怖活动等各类安全风险,有针对性的强化各项安全措施。明确各博物馆馆长是本馆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充实安全保卫人员,并对安全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确保责任到人、人员到岗、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二、强化巡查,严格安检。各博物馆要建立并严格实施全日制值守和日常巡检,科学安排班次和巡查频率,不留死角和空档,不遗漏任何环节。要严格安检,对预约和现场领票的参观者要认真核实登记身份证件;在博物馆车辆和人员出入口等处,要安排专人实施安检;省级以上博物馆和重要的市、县级博物馆要设立智能安检系统,采取人机结合的安全措施。巡查和安检,要重点严查不明车辆、不明身份人员、违禁物品(爆炸物、武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违法违禁宣传品或者其他危险物品)。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处置,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设施,增强能力。各地博物馆要按照有关标准和本馆实际,全面实施博物馆安全评估,建设或者完善安防、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保障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费用,确保设施设备的使用效能。新建博物馆安防、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未按规定经过验收或者不达标的不得开馆;已建博物馆安防、消防等安全防护设施老化、失去其应有使用功能的,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闭馆整改直至达标。

  四、提前预警,有效应对。各博物馆要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防火、防爆、防盗抢、防破坏、防恐怖活动等各类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须的防卫器械和装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增强预警和防控能力,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要与当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建立安全联动机制,共同组织各类演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增强协同作战能力。要认真落实博物馆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工作,实现快速报警。近期,各博物馆要集中组织一次全方面的安全演练,当地文物行政部门要到场指导。

  五、科学调控、主动服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注意外松内紧,确保博物馆的正常参观秩序。各博物馆要加强对观众或游客的引导服务,根据参观人数容量,制订详细的接待方案,增加讲解、服务、安保等人员力量,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同时,在节假日等参观人员高峰期,要根据实际接待能力,通过合理设计参观线路、预约或者错峰参观等方式控制参观人员数量,制定预防人员拥挤踩踏等安全措施,保证良好有序的参观秩序。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本辖区内博物馆安全管理实施督导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跟踪督办。对整改困难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发生安全案件和事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谎报。对因失职渎职,酿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格追责。

  国家文物局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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