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6 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20160 号),公司提交的《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审查合格,同意受理该行政许可申请。2012 年 4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20160 号)。
(5)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建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重组方案进行调整。2012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事宜的议案》,2012 年 7 月 9 日,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提案。2012 年 8 月 13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撤销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申请》,公司决定撤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应申请材料,待重组各方协商一致后按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重新申报。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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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五)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股改承诺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承诺内容: (1)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转让通过广州网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
后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
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申报离任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直接
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a)本人目前不存
公司控股股 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高新兴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除高新
东、实际控 兴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目前并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企业。 (b)自本
承诺事项
制人刘双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高新兴股份的相关期间内以及担任高
在报告期
发行时所作承诺 广,公司股 新兴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辞去上述职务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采
内履行情
东广州网维 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高新兴现
况良好
投资咨询有 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
限公司 企业(如有)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c)若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
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高新兴之间
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向无关
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或终止上述相竞争的业务;如高新兴进一步要求,高新兴享
有上述相竞争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d)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
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高新兴所有;若给高新兴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将及时、足额赔偿高新兴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关于避免资金
占用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承诺不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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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
行人资金。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广州网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
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广州网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所持有的股份;高新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广州网维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间接持有的高新兴的股份按照实际控制人刘双广的锁定期锁定。 (2)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a)本公司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
经营与高新兴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除持有高新兴股份以外,本公司目前并未
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企业。 (b)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公司持有高
新兴股份的相关期间内,本公司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
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高新兴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
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若有)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
争的义务。 (c)若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若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高新兴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
时,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或终止
上述相竞争的业务;若高新兴进一步要求,高新兴享有上述相竞争业务在同等条
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d)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
全部归高新兴所有;若给高新兴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及时、足额赔偿高新兴
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股东广
州网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不利用公司股东地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
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新
数量 比例(%)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7,865,080 65.08% 57,865,080 57,865,080 115,730,160 65.08%1、国家持股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57,865,080 65.08% 57,865,080 57,865,080 115,730,160 65.08%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3,605,150 15.3% 13,605,150 13,605,150 27,210,300 15.3%
境内自然人持股 44,259,930 49.78% 44,259,930 44,259,930 88,519,860 49.78%4、外资持股其中: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5.高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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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新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1,054,920 34.92% 31,054,920 31,054,920 62,109,840 34.92%
1、人民币普通股 31,054,920 34.92% 31,054,920 31,054,920 62,109,840 34.92%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其他
三、股份总数 88,920,000 100% 88,920,000 88,920,000 177,840,000 100%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刘双广 44,259,930 0 44,259,930 88,519,860 首发承诺 2013 年 7 月 28 日广州网维投资
10,507,770 0 10,507,770 21,015,540 首发承诺 2013 年 7 月 28 日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国恒投资
3,097,380 3,097,380 0 0 首发承诺 -有限公司铁岭新鑫铜业
0 0 6,194,760 6,194,760 首发承诺 2013 年 7 月 28 日有限公司
合计 57,865,080 3,097,380 60,962,460 115,730,160 -- --
(二)前 10 名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总数 5,600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