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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 四部委明确集成电路产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0/12/18 09:39   广州日报      关键字:集成电路 所得税 优惠政策      浏览量:
今年8月,国务院出台《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提出,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制定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政策措施。
  12月17日,据工信部微信公众号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公布《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提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告》提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重点鼓励设计和软件企业
  《公告》提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今年8月,国务院出台《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提出,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制定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政策措施。
  港股半导体板块拉升
  消息发布时,A股已收盘,而港股还在交易,港股半导体股集体上涨。数据显示,港股半导体与半导体生产设备板块上涨5.93%。截至收盘,华虹半导体股价44.50港元,涨幅达到7.36%。
  昨日受高层人事震动效应影响的中芯国际,午后在港股市场走涨。截至收盘,该公司股价为20.95港元,上涨3.17%。值得留意是,在A股市场,中芯国际午后拉升,最终收报56.01元,涨幅为1.47%。
  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业销售收入为2634.2亿元,同比增长24.1%;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业销售收入为1560.6亿元,同比增长18.2%;集成电路封测业销售收入为1711.0亿元,同比增长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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