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叉路口交通信息全息采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团标发布
2022/3/23 15:17   ITS114      关键字:道路 全息采集 通用 技术 条件      浏览量:
日前,由华为、北京图盟科技、北京中软政通、深圳市交警局、常州市交警支队联合编制的团标《道路交叉路口交通信息全息采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T/CITSA20-2022)正式发布,已于3月16日实施。
  日前,由华为、北京图盟科技、北京中软政通、深圳市交警局、常州市交警支队联合编制的团标《道路交叉路口交通信息全息采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T/CITSA20-2022)正式发布,已于3月16日实施。
  该标准实际上就是一个“全息/智慧路口”的标准,但为什么不称之为“全息/智慧路口”标准,这是因为在1月份,由中控信息主导编制的《全息智慧路口建设规范》团体标准(T/ZS0265-2022)已经正式发布实施。此外,ITS114获悉,湖南省也编制了一份相近的地方标准《智慧城市路口智能化路侧系统技术要求》,包含智能网联内容,目前尚未发布最终稿。
  该标准对雷视拟合的要求作出了说明:边缘计算单元应支持对前端接入多方向雷达数据和视频数据进行轨迹拟合,输出交通目标的车牌、 车速、车辆位置、车辆姿态和车辆属性等元数据。
  系统架构

  a)前端采集单元包括视频图像采集,结构化数据检测和多维数据采集,部署在路口各个方向,为边缘计算单元提供摄像机等视频感知检测设备获取的实时视频、抓拍图片等媒体数据和智能检测分析后的结构化数据,以及雷达等多维传感设备获取的结构化数据。
  b)边缘计算单元统一部署在路口,对各方向采集的视频图像和结构化数据进行管理和计算,形成路口车辆的融合信息,上传至业务应用平台。边缘计算单元提供流量等检测数据给信号机,并在信号控制系统授权的控制策略下,部分干预信号机配时方案,但信号控制系统对信号机具备最高管理权限。
  c)业务应用平台部署在数据中心,提供业务应用的展示和控制界面,以及为第三方平台和系统提供数据服务。
  功能要求
  道路交叉路口交通信息全息采集系统应具备融合视频、雷达、高精地图等多维数据内容,生成路口车道级流量、排队长度、行驶速度、停车次数等交通运行状态信息检测功能,具备信控优化、交通组织优化、路口评价、道路交通事件和交通违法检测等交通业务管理功能,并满足如下功能技术要求:
  a)应采用云边端联网部署,支持各种联网方式,支持基于TCP/IP的HTTP/HTTPs网络协议,宜支持选配4G、5G模块实现无线回传;
  b)视频流应支持符合GB/T28181规定的协议要求,数据传输应支持RestfulAPI接口传输;
  c)应支持云边协同,业务应用平台能同步智能分析算法包到边缘计算单元,实现智能分析版本和数据的协同一致;
  d)应采用NTP时钟同步,NTP对时精度误差<40ms,对时周期≤5min,时间稳定,边缘计算设备与摄像机NTP配置相同;
  e)应支持GA/T496规定的机动车违法行为检测功能要求,并满足GA/T832规定的违法图片抓拍记录技术要求;
  f)具备对路口信号灯的控制管理功能,应支持单路口自适应优化控制,针对溢出、拥堵、事故等各类交通事件进行优化控制;宜支持干线协调控制、区域协调控制,针对交通事件进行干线级、区域级的特殊控制;
  g)应支持前端采集单元和边缘计算单元的设备故障自动上报和运维管理;
  h)在路口内,宜采用无源光局域网的方式进行部署,并满足如下要求:
  ——无源光纤网络(GPON或XGSPON技术)进行数据回传;——过街线缆(含通讯及电源线)应有冗余保护,保护倒换时间小于50ms;——前端采集单元到边缘计算单元的以太转发通讯时延小于5ms,485转发时延小于10ms;——所采用光通讯设备应可管理、易运维。

  业务应用平台功能
  包括路网监测、路口监测、路口评价、信号评价、组织评价、安全评价、交通报告输出、交通检测器配置。
  其中路网监测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支持实时监测路网中各路口的异常状态,包括交通拥堵、车流溢出和失衡等状态;
  b) 支持实时监测路网中的交通指标,包括平均路口流率、OD流量、饱和度等指标;
  c) 支持实时监测路网中的交通事件,包括交通冲突、急加速、急减速、急转弯、超速、异常驾驶、 交通违法等事件;
  d) 支持实时监测路网中的交通事故并实时报警,支持查看事故车辆轨迹、回放事故视频;
  e) 支持对路网中的交通事件和拥堵路况实时报警,支持跟踪事件处置过程、回放车辆轨迹和视频。
  路口评价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应支持建立路口的交通评价体系,从效率、安全、秩序等维度对路口进行评价;
  b) 宜使用延误时间、停车次数、排队长度、饱和度等指标进行效率评价;
  c) 宜使用事故率、交通违法事件统计等指标进行安全评价;
  d) 宜使用冲突率、机动车道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入侵率等指标进行秩序评价。
  组织评价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支持潮汐车道分析,包括分析路口进出口流量,根据进口流量比、流量波动系数等指标判断潮 汐车道设置的合理性;
  b) 支持可变车道和车道流向分析,包括分析路口进口各流向流量,根据流向流量比、流量比不均 等系数、流量比波动系数等指标分析车道功能划分、可变车道设置的合理性。
  安全评价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具备疑似交通事故、异常停车、逆向行驶、超速、横穿路段、不按车道行驶、违规变道等交通 违法事件的检测和分析能力;
  b) 具备交通冲突、急加速、急减速、急转弯、行人入侵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入侵机动车道、右转 车辆未减速等交通安全隐患事件的检测和分析能力;
  c) 支持建立路口安全评价指标,评价路口的安全性,包括使用冲突率(数)、事故率(数)、危 险驾驶比例、非机动车和行人入侵率、违法事件数、右转超速比例等指标分析上述各类安全事 件,评估路口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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