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宣布提出并归口管理,由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络空间安全研究所、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多家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智慧城市 数据及服务管理安全要求》(DB15/T 2200—2021)地方标准,于2021年5月25日发布,并于2021年6月25日正式实施。
由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宣布提出并归口管理,由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络空间安全研究所、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多家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智慧城市 数据及服务管理安全要求》(DB15/T 2200—2021)地方标准,于2021年5月25日发布,并于2021年6月25日正式实施。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城市中数据及服务的管理角色与责任、数据和服务管理的安全要求以及风险管理
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组织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对数据及服务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4678—2017 智慧城市 技术参考模型
GB/T 36622.1—2018 智慧城市 公共信息与服务支撑平台 第1部分:总体要求
GB/T 37043—2018 智慧城市 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