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9月22日,《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条例》明确,上海将全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以人工智能应用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智慧化进程。
1、上海市将推动人工智能应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政府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方面加大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和投入。
上海市将加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融合建设,开发适用于政务服务和决策的人工智能平台,创新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城市运行状态加强动态、智能、精准监测。
2、上海市将加强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视频图像、监测传感、控制执行等
智能终端的科学部署,加强人工智能技术与物联网的应用融合,支持实现物理城市与数字城市的精准交互。
3、上海市将建设城市运行智能中枢,建立分布式、多中心的城市数据中枢体系,推动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数据协同、技术协同、业务协同,鼓励开发面向数字城市不同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建设城市数字孪生平台。
4、上海市将在城市治理中全面推进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围绕社区治理、公共安全、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以及建筑玻璃幕墙管理等领域,深化人工智能全面应用,提升城市整体运行和决策效率,提高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5、上海市将支持建设智慧司法系统,整合数据应用、司法公开和动态跟踪等功能,促进人工智能在案件分流、证据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件阅读与分析等方面的应用,提升司法系统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