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措施》提出,通过建立七大机制28项措施,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全链条金融支持机制,打造多层次、专业化、特色化的科技金融体系,从而有力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7月1日,北京市金融监管局,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市海淀区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对科技创新企业给予全链条金融支持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通过建立七大机制28项措施,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全链条金融支持机制,打造多层次、专业化、特色化的科技金融体系,从而有力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具体来看,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强股债联动模式创新,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创新资产管理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发行投资科技创新型企业股权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等。
同时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鼓励科创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从而建立起产品创新机制,发挥“带动提升”效应。
在建立上市支持机制方面,加大对企业的上市培育力度,发挥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符合条件的北京市上市公司给予市级财政资金补贴,以便发挥“资本引擎”效应。
对于企业投资和后续服务,一方面大力发展天使和创业投资,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等,为科创企业发展提供股权融资;支持天使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与创业孵化平台开展合作。
另一方面,依托专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第三方数据服务机构,建立被投企业数据库,促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与企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同时,给予投资效果较好的长期资本风险补贴,加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更好建立起被投企业服务机制。
在建立考评激励机制方面,要优化科创信贷营商环境,如鼓励适当提高科创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小微型科创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同时支持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企业获得科技保险服务,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发挥这一机制的“靶向引导”效应。
在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方面,给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提高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使用效率,对担保机构开展的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提供不高于实际发生代偿总额20%的补偿。
此外,强化科创人才服务保障,深化科创金融政银企对接机制,构建跨行业、跨领域、跨层级的信息合作机制,从制度层面构建协调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