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广东省地方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技术防范要求》DB44/T702-2022和《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要求》DB44/T834-2022,已于2022年1月11日经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22第1号(总第219号)]发布,将于2022年4月11日开始实施。
由广东省公安厅、省教育厅主导,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组织修订的两项广东省地方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技术防范要求》DB44/T702-2022和《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要求》DB44/T834-2022,已于2022年1月11日经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22第1号(总第219号)]发布,将于2022年4月11日开始实施。
加强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事关千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学校安全工作,广东省公安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有关校园安全防范相关沟通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相关文件和精神要求,全力全方位推进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并推动修订学校安全技术防范要求标准。
据介绍,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技术防范要求》DB44/T702-2022有以下亮点:一是适用单位涵盖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及所属单位、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二是适用于以上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检验验收、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等多个环节;三是明确界定了高校的“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公共区域”范围,采用列表的形式将各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公共区域所需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逐项列明;四是以逻辑结构图的方式呈现整个技术系统,清晰描述各系统组成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五是明确规定系统各部分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安全防范平台和
监控中心的建设要求,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以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运营方面的要求。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要求》(DB44/T834-2022)其亮点主要有:一是适用场所包括广东省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中职、中专学校,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二是适用于以上场所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检验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三是建立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重点防范部位设施配置表;四是对各个子系统提出了具体功能和技术要求,包括访客管理系统主要功能要求、防冲撞系统或设施主要功能要求和技术要求、应急广播系统主要功能要求和技术要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运营方面的要求等。
据了解,以上两项标准的修订都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技术成果,可满足全省各级政府对校园安全建设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一是有利于校园技防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化,引导安防行业的技术创新方向,推动安防行业的健康发展;二是两项标准可操作性强,为建设、施工、检测、监理、运维等单位提供了高水准、清晰明确、成体系的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管理规范,将为全省学校提高安全防范管理水平、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