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05号,公布了“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和“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6个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的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和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其中,“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将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的要求,从机器人基础前沿理论、共性技术、关键技术与装备、应用示范四个层次,围绕智能机器人基础前沿技术、新一代机器人、关键共性技术、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六个方向部署实施。专项实施周期为5 年(2017—2021 年,拟在6 个方向,按照基础前沿理论类、共性技术类、关键技术与装备类和应用示范类四个层次,启动不少于33 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约4 亿元。
“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专项拟在4个技术方向启动6~12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1.7亿元。科技部要求,项目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2:1,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充分发挥地方和市场作用,强化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按此计算,“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专项共投入的科研经费超过10亿。
“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专项将以推动智慧城市集成应用示范创新、形成核心共性关键技术解决方案为主要目标,按照“特大城市”“城市群”“中小城市”“国家新区”等四类不同智慧城市重大需求,启动若— 2 —干应用示范任务,开展具有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的集成创新应用示范;另按照智慧城市“感—联—知—用—融”的共性关键技术体系,启动若干共性关键技术与平台任务,支撑应用示范城市的集成创新。启动11 个研究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为2.6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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