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
2024/1/11 10:15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键字:数字政府 郑州市 法律法规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2023〕17号)精神,以数字化转型战略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建设高水平数字政府,制定《郑州市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郑政〔2023〕25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郑州市数字政府建设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2023〕17号)精神,以数字化转型战略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建设高水平数字政府,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数字化转型战略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顶层设计、数据赋能、整体协同、安全可控,运用数字技术对政府治理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持续创新政府施政理念、履职方式、服务模式、治理机制,助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数字政府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体系框架,“平台+大脑”数字底座支撑更加坚实,“系统+跑道”推进机制更加健全,“数源+数聚+数用”开发治理更加有效,“数据安全中心”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形成一批具有郑州鲜明辨识度的“重大改革+重大应用”实践成果,高水平建成智慧化“智能体城市”,成为全国数字政府一流标杆城市。到2035年,数字政府体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备,率先形成与数字变革时代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数字政府建设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高质量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二、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一)强化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提升经济调节能力
  1.提升经济运行调节数字化水平。建设经济大脑,完善经济数据治理能力,建设经济运行基础库、重点领域主题库和先行指标专题库,建立涵盖经济运行统计指标、先行指标的指标体系,构建经济数据体系和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提升经济监测预警能力,构建宏观经济预测、经济运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范、风险态势感知等模型,形成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系。构建小而精的行业专属大模型,充分发挥国家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精准匹配外部产业资源,精准导入市场要素,优化经济结构。建设重点项目监测体系,对全市各类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提高重点项目调度监管能力。提高经济政策精准服务水平,建立政策精准制定、有效实施、科学评价的全流程评价督导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局、市农委)
  (二)大力推行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2.提升市场监管数字化水平。深化“互联网+监管”考核,加强市场监管创新和能力提升。提升“互联网+”改革效能,推动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监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打造全业态、全领域、全对象的一体化智能监管平台,创新监管执法新模式,实现政府监管数字化,实施“信用+监管”,开展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强化信息共享,推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健全信用监管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3.构建重点领域全周期溯源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全周期溯源平台,依托城市大脑区块链平台,支撑各类溯源平台建设,加强数据互通共享,构建新型溯源监管方式,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优先在农业、食品、医药、公共卫生等领域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全领域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局,市市场发展中心)
  (三)积极推动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社会管理能力
  4.推动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治理。把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治理作为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总抓手,以三级城运体系和四级网格体系建设为载体,加快“市域一体、直达网格”社会治理一体化建设。推动“一库、一图、一平台、一中心”建设,打造以“人、地、物、事、情、组织”为重点内容的市域社会治理六要素数据归集,推动政务网、物联网、视联网、治理网“四网融合”。加快推进多中心合一,整合党建、综合治理、12345热线、数字城管等信息系统资源,建设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智慧平台,推动形成纵向贯通、横向打通、上下联动、协调有力的指挥调度体系。(牵头单位:市新型智慧城市运行中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社治委、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5.推进社会安全智能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雪亮工程”和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化数字技术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治安联动等方面的应用。推进视频资源整合和智能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共区域一类点位补盲,加快推进社区、单位出入口等点位建设。统筹视频监控建设,实现“管道、杆件、供电、网络”等基础设施联网应用“四统一”,推进社会安防资源统一联网,构建多维度、立体智能防控体系,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6.加快应急管理系统融合,提升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升级优化智慧应急平台,加快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现信息采集、风险隐患监测、预测预警、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应急资源管理、综合业务管理和模拟演练等各类应急体系一体化。建设生活必需品数字化监测平台,强化突发事件背景下市场保供能力。利用视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提升应急管理智能化、科学化、一体化水平,提高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应急管理指挥调度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局、市商务局,市市场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持续优化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7.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打造泛在可及的服务体系,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注重“郑好办”APP“移动端”特色政务品牌建设,强化与政务服务网“PC端”、综合自助一体机“就近端”、大厅综窗系统“线下端”无缝衔接,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探索标准化智能审批,实行申报审批“秒报”“秒批”,做到全流程不见面、零跑动、一次办,探索“免申即享”等创新应用新模式。依托郑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探索“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实现个性化、精准化服务。加快实现郑州都市圈政务服务一体化、同城化,打造全时在线、渠道多元、一网通办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8.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优化完善“亲清在线”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惠企政策兑现,搭建“郑惠企”政策服务平台,以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解读、一口兑现、一口服务、一口评价”为目标,构建惠企政策库、政府资源库、市场主体库,打造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探索简化审批新途径,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探索推广“区块链+人工智能”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推动企业开办全环节、全链条智能审批,提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全生命周期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办)
  9.打造普惠民生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医疗、教育、住房、民政、人社等重点民生领域,打造多元参与、功能完备、安全可靠的数字化生活网络,构建完善普惠的民生公共服务体系。智慧医疗,加快市县一体化医共体建设,提供一体化、连续化的医疗服务。智慧教育,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深化教育领域数字化应用。智慧房产,建设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智慧房产系统,提升住房保障数字化能力。智慧民政,搭建智慧民政综合服务平台,构建集协同办公、综合业务管理、业务监管决策预警和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智慧民政信息系统。智慧人社,着力抓好“金保工程”二期,整合归集数据资源,以社保卡为载体,推动居民服务“一卡通”,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社保卡,着力推动在智慧校园、智慧康养等领域的便捷应用,实现“多卡合一”“多码合一”,线上线下协同服务。智慧社区,建设全市智慧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将智慧场景应用直达社区和居民。(牵头单位:市委社治委,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住房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0.推进养老监管和康养服务数字化建设。加快创建全国老年证发放试点城市,优化助老、助残服务、助障服务。构建智慧康养和适老化体系,围绕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过程中安全保障、健康管理、随身监护、生活服务、情感关怀等场景,集中融合数据资源,建设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和康养服务平台。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利用数字化技术推进适老化改造,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打造全方位的综合养老服务和适老化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动态感知和立体防控,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11.构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整合规划、土地、地质、矿产、水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等数据资源,构建生态环境动态感知和立体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保数字化水平和治理能力。智慧资源规划,加强基础地理数据、各类规划数据、业务专题数据、社会经济数据归集治理,构建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码管地”业务审批系统并持续完善,形成“调查评价”“监管决策”“便民服务”应用体系,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治理能力。智慧园林,推进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创新园林绿化立体感知、监管协同、决策智能、服务一体智慧治理新模式。智慧水利,统筹智慧流域、智慧水库、水利工程等业务应用,强化河湖智能监管、洪水预报预警、工程协同调度,实现涉水信息“全区域、全时空、全覆盖”。智慧气象,基于气象要素社会观测与传统观测的多源协同观测,建立立体智能网格预报服务体系,加快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推广黄河(郑州段)数字化生态保护监测平台,完善覆盖“空、天、地、河”等全域的物联网设施,构建多级协同指挥调度、分权分域分级管理、多设备集中控制、数据汇聚分析、态势实时感知的智慧生态体系,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快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提升政务运行效能
  12.加快党政机关数字化转型进程。优化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全面提升机关运行科学化水平。强化机关运行“一网协同”,加快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完善“郑政钉”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优化机关内部办事流程,提高跨部门、跨层级、跨行业政务协同效率,不断提升机关运行效能。(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委编办,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3.完善智慧督查系统,推进决策部署高效落实。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完善市智慧督查督办平台功能,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工作机制,打造“批、办、督、评”全流程闭环,实现领导决策指挥随时直联、督查督办在线推进,形成“快速交办、过程监管、部门联动、高效精准”的督查体系,推动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七)推进公开平台智能集约发展,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14.优化政策信息发布。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强化网上政策发布主渠道功能,加强政策信息主动推送、精准投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标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5.发挥政务新媒体政策传播优势。积极构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适应不同类型新媒体平台传播特点,开发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依托政务新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6.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聚焦企业群众关切的各类问题,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企业群众沟通渠道,强化政务便民服务与监管能力。充分利用好“郑州发布”“心通桥”“郑好办”等信息渠道,为市民提供新闻资讯、政民互动、企业群众办事等一体化服务。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和整合,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运行监管,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全民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郑州报业集团、郑州广播电视台,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
  (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
  17.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和保密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形成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协同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安全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推进网络安全中心建设,坚持网络运行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并重,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建成安全体系完善、基础设施支撑有力、风险防范技术领先、联合检查高效常态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落实安全制度要求
  18.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开展数据安全治理行动,强化网络数据风险评估,健全网络数据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基础制度,形成分类分级和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出台数据全生命周期防护制度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监测预警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检查。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健全数据中心安全防护制度,优化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审批流程,切实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9.健全数字政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加大数据安全技术应用,加强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网络泄密事件预警和发现能力,深化安全运营和安全监管,形成统一多元的数字安全韧性能力体系。构建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全面增强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应对各类信息安全攻击的全面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提高自主可控水平
  20.加强自主可控技术推广使用。强化安全可靠技术和产品应用,逐步实现从机关日常办公应用向重要业务应用、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等延伸。加快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向自主可控云迁移。积极探索数字新技术、新模式进行系统重构和集约建设,开展新技术新应用的安全评估,切实提高自主可控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构建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则体系
  (一)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21.优化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体系。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与数字技术应用深度融合,推动政府运行更加协同高效。健全完善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责体系,强化数字治理能力。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行政许可规范管理和高效办理,推动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制
  22.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模式创新。深入贯彻中央“党管数据”精神,探索“管运分离”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建设运营。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及轻量化应用建设模式转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3.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机制保障。健全驱动数字政府发展机制,汇聚各方力量,共同培育、持续提升数字政府建设能力。加快构建“一局、四网、五中心、一院、一集团、一联盟”的组织架构体系,做实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技术规范、统一管理运行、统一安全体系的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健全标准规范
  24.构建多维标准规范体系。深化全市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标准制定,持续完善已有标准,推动构建多维标准规范体系。建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制度,规范事项开发、上线、办件受理、办件审批、系统升级等工作。加大数字政府标准推广执行力度,建立评估验证机制,以标准化促进数字政府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开展试点示范
  25.积极开展创新试点示范建设。立足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大局,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需求等有序开展试点示范。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创新,谋划建设数据要素产业载体,联合共建国家级区域性数据交易所、数据要素化综合改革研究院(郑州分院),努力打造全国数据交易改革创新策源地和数字产业发展高地。加快未来产业抢滩布局,前瞻布局量子信息、区块链、网络安全等创新试点。(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一)创新数据管理机制
  26.加快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围绕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加快郑州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加强数据治理,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强化管理职责,明确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环节的责任单位。探索将政务数据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安全应用环境,完善数据开放共享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工作体系,推动国家和省级数据回流,加快郑州都市圈数据共享,打造区域性数据枢纽。(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深化数据高效共享
  27.“数源”建设。以“一数一源一标准”为原则,围绕高频数据需求,确定数据责任部门、数据源头、更新机制、质量标准、使用方法等基本属性,形成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实现政务数据资源清单化管理。从需求侧和供给侧进一步推动交通、医疗、教育、水电气暖等行业数据归集,实现数据“应归尽归”。(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8.“数聚”建设。坚持“一数一源、一数多用”,完善提升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支撑能力。完成全域基础数据归集,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综合数据库。依托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和各类专题图层,建立统一的地址标准,叠加“一标多实”各类城市运行管理要素数据,打造融合基础地理、静态数据、动态数据的数字治理要素一张图。健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打造数据高效共享平台,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建立健全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动数据精准高效共享,实现“一网享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促进数据有序开发利用
  29.“数用”建设。积极探索数据安全、高效、可持续利用的实践路径,编制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聚焦数字政府建设增能增效,通过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支撑精细化服务管理、精准化风险识别、网络化行动协作的数字治理体系建设,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治理、融合运用,逐渐形成多元汇集、集中开放的数据资源开放应用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六、构建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
  (一)强化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
  30.统筹政务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一体化政务云建设,整合完善现有政务云,将各区县(市)已建政务云作为全市一体化节点纳入统一管理。强化自主可控,推动关键信息系统、管理系统国产化,搭建国产软硬件示范应用平台,打造安全、可靠、绿色、健康的政务云生态。(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升网络平台支撑能力
  31.加快政务网升级和应用场景扩展。统筹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建设和管理,对全市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升级改造,深入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提高电子政务外网移动接入能力,强化电子政务外网服务功能,拓展电子政务外网使用场景,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统筹推进政务网、物联网、视联网融合,建立安全高效的跨网数据传输机制,有序推进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加强电子政务外网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重点共性应用支撑能力
  32.加强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持续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完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完善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规范,形成全市统一的电子印章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3.建设数字档案资源系统。通过数字档案资源系统建设,形成对档案收、管、存、用全生命周期的覆盖,提高全市档案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强化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档案服务管理的资政惠民。(牵头单位:市档案馆。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七、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
  (一)助推数字经济发展
  34.突出数字政府引领经济发展作用。支持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域治理、政务服务等领域构建专属大模型,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壮大数算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建设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加强数据归集,健全工业大数据体系。率先在重点领域推进小而精的行业专属大模型,加快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大模型“产学研用”研究,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建设工业高质量发展决策分析系统、行业经济产业图谱、产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壮大数字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引领数字社会建设
  35.推进数字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快建设城市级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依托郑州市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云平台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基础底座。以构建大而全的城市基础大模型为导引,创新城市运行和治理场景应用。推进物联网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应用,加强市政管理、地下管网、城市规划、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生态资源、安全应急、消防救援等领域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构建集感知、服务、指挥、监督等为一体的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机制,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新型智慧城市运行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6.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平台,推动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文化旅游等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村级事务管理智慧化水平,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逐步完善“互联网+网格治理”服务管理模式,推广乡村数字化治理“一张图”。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加快“郑好办”等数字化工具在农村普及应用。(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37.大力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推进数据分类分级,加快推进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确权授权,优先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探索“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加快构建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探索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探索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充分发挥领军企业和行业组织作用,优先在金融、卫健、电力、物流、交通运输、农业等重点领域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破解数据交易难题,探索形成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郑州模式”。(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8.推进数字化领域对外合作和创新。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等数字化领域规则制定,促进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数字技术交流合作。加大数字领域国际合作力度,健全网络空间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数字领域对外工作协同。以中原科技城为引领,发挥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作用,充分利用郑开、郑洛西创新资源和创新能力,打造“一城一廊一带”协同创新平台和发展载体。高水平建设黄河实验室,打造流域协同创新科研高地;高标准建设嵩山实验室,建设国家中西部技术创新高地。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创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分支(基地)。全面优化创业创新生态,依托重点园区、高校、企业,构建“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产业园区”全链条技术研发和转化体系,培育发展郑州技术交易市场,推动市级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化服务能力全覆盖。打造一批新兴产业集聚区、未来产业先行区和创新创业引领区,构建一流的创新生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数字政府建设理论逻辑、价值逻辑和发展新特征、新趋势的引领,保证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的高质量供给。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数字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数字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数字政府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健全推进机制
  充分发挥“数字郑州”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强化顶层设计,明确目标、前瞻谋划。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高效协同,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形成市县两级贯通、跨部门联合推进机制。强化清单式闭环管理,形成谋划工作、落实举措、解决问题、反馈激励的工作闭环。
  (三)提升数字素养
  打造数字政府人才队伍,培养各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数字化思维,将数字化改革相关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探索设立首席数据官,明确首席数据官的职责范围和评价机制。充分利用多元数字化学习教育资源,推动全民数字素养提升。
  (四)强化考核评估
  健全数字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范畴,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实施绩效考核。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目标落地落实。加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全面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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