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智慧城市信息安全体系
1.智慧城市信息安全体系总体架构
智慧城市信息安全体系在安全基础设施的基础上,从技术和管理双方面为智慧城市提供安全保障。在技术层面上,从物理与环境安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与应用安全四个方向建立全面的安全防护体系。并针对智慧城市的感知层、通信层、数据层、应用层上各自特有的安全隐患分别实施相应的解决方案,实现对智慧城市的层层防控。借此保护包括智慧城市整体建设体系,保障智慧城市的安全。
2.智慧城市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智慧城市安全基础设施是整个体系的技术基础,提供了各种智慧应用场景下普遍、大量需要用到的安全技术,包括容灾体系、密钥管理、数字证书、等级保护体系等,是其他各维度的基础。智慧城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以整合提升现有资源为主要方式,建立逻辑上统一的容灾恢复中心、监控应急中心、密钥管理中心、安全管理中心、身份管理中心和安全评测中心等六大安全中心。
3.智慧城市信息安全技术防护
信息安全技术防护包括物理域环境的安全,系统的安全,网络的安全、以及数据与应用的安全。
物理与环境安全包括:环境安全、设备安全、灾难恢复预防几个方面。
系统安全主要包括:防病毒技术、主机安全加固、操作系统安全三个方面。
网络安全包括:网关杀毒、防火墙、入侵检测几个方面。
数据与应用安全:包含数据库加密和数据库备份等技术。
4.智慧城市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智慧城市的安全保障体系是全方位的,需要全社会的积极配合以及各职能部门的相互协调。有必要建立或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组织体系,完善安全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从技术、管理和法律等多方面保证智慧城市的正常运行。
完善信息安全组织体系
成立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的“智慧城市”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和明确其职责;在健全信息安全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作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人;
技术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作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直接责任人,强化对网络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管理。
加强信息安全配套建设
消除信息安全风险隐患,把好涉密计算机和存储介质、内部网络对外接入、设备采购和服务外包三个重要的管理关口。对政府信息系统和涉及重大民生及城市公共服务重要系统,建立与之配套的数据灾备中心。
加强对涉密信息的监督管理
对相关单位将涉密信息存储在联网计算机上并违反规定上互联网,将涉密信息暴露在互联网上的要及时纠正,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理。对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监控,及时发现泄密事件,将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使保密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和落实。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
制定整个城市的安全方针、安全策略以及整体的安全战略规划;针对市一级信息安全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规范;要求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评估改进制度、安全外包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在内的日常信息安全规章制度。
开展信息安全和信息法制教育
要通过加强信息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特别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大力强化相关队伍的安全保密意识,使网络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留死角,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创造条件。与人事制度相结合,对信息安全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的录用、调岗、离职有一定的管理机制,对在岗人员有相关考核,切实把好用人关。对网络管理人员和涉密操作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职责,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四、智慧城市的建设
智慧城市的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与市民的生活、城市的运行都息息相关。因此在智慧建设过程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方法,不能盲目建设,并需要相应的保障和措施。
(一)智慧城市的建设原则
明确定位、突出个性不同的城市具有不同的个性,城市是具有生命力的,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必须突出城市设计,科学编制概念性规划;打造独特的城市形象,建立鲜明的城市特色。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具有历史的战略眼光,必须根据每个城市自身的特色、历史、文化、经济发展找准定位、突出每个城市的个性和文化,建设有特色和生命力的智慧城市,避免千篇一律、生搬硬套。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政府要发挥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引领和主导作用,制定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战略,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和颁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引导性投入,营造有利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建设要素向城市集聚与流动,利用市场机制扩大社会资本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增大私人资本对城市ICT基础设施和科技、知识竞争力的基础投入,采用BT等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带动智慧城市的发展。面向应用、带动产业要把智慧应用作为建设智慧城市的核心内容,要把优势产业智慧化提升和培育新兴智慧产业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动力引擎,以智慧应用带动智慧产业,以智慧产业促进智慧应用,切实增强智慧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智慧产业对城市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提高城市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资源整合、基础共建
智慧城市建设不是另起炉灶,不是大量开工建设新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必须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各级各类资源,着力打破固有的行业和部门壁垒,加强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共享、力求集约。围绕城市运行数据的采集、加工、提炼、分析、应用等开展的融合工作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与关键环节,要大力推进城市范围内数据融合,通过数据融合真正实现信息与智慧决策的融合,从根本上促进实现政府部门的协同共享、行业的互动协调、城市的精细化运行管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民生导向、全民参与
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市民积极参与,要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老百姓真正体验到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生活品质改善,提升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要在应用体系的规划设计和产业发展上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形成一种节约、高效、低碳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
开放合作、安全高效
智慧城市建设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开放的心态搞好智慧城市建设。同时,要高度关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对智慧城市建设所带来的安全问题,构建适应智慧城市建设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在充分互联、资源整合和数据融合背景下的智慧城市的安全可靠,提高智慧城市的安全保障能力。
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智慧城市从概念到落地,仍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到目前为止,全球范围内并未形成统一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和路径,也没有较为成熟的经验,我国智慧城市的建设还处于初期探索阶段。为此,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试点先行,小步快走,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要通过试点示范,充分实践和验证智慧城市建设中技术的先进性、模式的可复制性和经验的可推广性。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和总结智慧城市的建设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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