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防行业网

首页 > 行业研究 > 正文

监控时代来临 安装摄像头应“人性化”
2011/8/22 15:26:00   青年导报网      关键字:监控摄像头,驾驶员,拍照手机,针孔摄像头      浏览量:
不管你是穿着得体,还是蓬头垢面,只要一坐上出租车,计价器开始使用,位于车辆后视镜边的摄像头就会将你拍照留影。宿舍楼道的摄像头可能拍到衣冠不整的学生,在小区散步的情侣的亲昵行为可能进入监视器,而公共汽车顶部的摄像头则可能使一些爱美的女孩子多一份走光的担忧。

  其实,在公共场所,每个人不愿让特定的人或者更多的人看到的行为,以及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隐私权的对象。

  不止一个治安摄像头,在如今各种公共管理活动中,以为一旦打出"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众权利"的旗号,似乎就可以不考虑公众感受和隐私权的做法,实在不胜枚举--大到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小到华而不实的便民措施,在这里,除了公共权力拥有者挥舞权仗的傲慢与偏见外,何尝有多少公共利益、公众权利的影子?

  有律师称,出租车属于公共交通领域,安装摄像头一般不会侵犯乘客的隐私。即使如此,在出租车上安装摄像头,也一定要尊重乘客的知情权,一定要在醒目的位置告知乘客,让乘客知道他乘出租车时正被摄像头监视着。

  另外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是,查询录像资料,公安机关应当对于影像资料的保存严格保密,必须将可以接触的人限定于小范围,且必须严格管理。只有在侦查、追诉犯罪时才可以通过合法的手续查阅、调取这些资料,而非法泄露公民隐私资料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严格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所以,尽管出租车和一些公共场所安装"探头"的确能有效的震慑违法犯罪,特别是从发现违法犯罪到完善证据方面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基于公共利益的监督权也必须恪守对自由的"人性化"原则,"探头"尽最大限度保护公众的私权利不受影响。对监控摄像头的布点,理应在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寻求平衡,对监控资料的保存、使用、销毁,也必须围绕着公共安全而科学设置。尤其是备受瞩目的监控者的法律责任,必须尽可能完善,使"公权"与"私权"达到和谐、平衡,让"探头"服务于管理,让管理立足于服务!

  为了保护大众的隐私权,笔者觉得安装摄像头应该更多的考虑到"人性化"!

[12 

相关专题: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