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交通出行十分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监管比较欠缺。由于警力资源有限、监查设备滞后而交通网络又过于庞大,交管部门想要对交通进行细致全面的监管比较困难。有时,监管可能出现盲区和漏洞;有时,监管的效果和反馈可能不好,这些都使得各种交通乱象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而人脸识别的出现则首先为交通监管的升级带来了助力。人脸识别具有快速、非接触、精准且适应性强等优势,加载在传统监控设备之上,应用与各色交通路口和关卡之中,便能够对交通违规、酒驾、超员、闯红灯等交通违法现象进行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管。相比于传统人工巡查监管来说,省时省力。然而,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不断升级,人们在畅享便利的同时,对其安全隐患及伦理困境也深表担忧。
有可能侵犯公众隐私
人脸识别系统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执法当中,成为执法机关追踪犯罪的有力工具,但这也有可能侵犯公众隐私。布瑞表示,人脸识别技术带来的伦理困境主要包括,侵犯他人隐私、发生误认、种族分析和歧视、功能蔓延风险(即在未获得利益相关方同意的前提下,认证系统使用本来意图范围之外的新功能及新应用)等。经济、快速、大规模地对人脸图像进行记录、储存和分析,可能对隐私、公平及信任等概念带来根本性改变。
人脸识别技术对于隐私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其对哪些脸部特征进行录入,以及如何使用信息。此外,该技术是否获得了公众的知情同意、人脸图像是否被储存、人们是否知晓该技术的应用、脸部特征是否可作他用、信息是否共享,以及是否录入性别、种族和情绪等脸部特征,上述因素决定了人脸识别技术对隐私的影响程度。
人脸识别技术还可能导致一些歧视现象更加普遍,例如,人脸识别系统对性别、种族等特征予以录入,系统使用者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种族分析。雇主本就因为偏见而拒绝一些人的求职申请,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后,雇主还可以根据种族、智商迹象及性别等因素对求职请求进行过滤,这也会使歧视现象更加常见。
如果人脸识别信息系统或使用方式存在歧视,将不利于社会公平。如果某些具有特定脸部特征者被频繁挑选出来,遭受拦截、搜查或逮捕,或者某些人的面部特征与被搜寻者的面部特征类似,那么他们也可能被频繁的系统识别错误所困扰。
亟待完善法律规范
如果公众感到人脸识别系统侵犯其隐私或导致偏见,遭到滥用或造成社会不公,那么人脸识别系统就可能对人们的信任感造成破坏。而这种情绪是否会出现,则取决于应用人脸识别系统的当地文化及社会背景。因此,有必要保持人脸识别系统对公众的透明度,并采取相关举措维护公众信任。
为应对人脸识别技术对隐私带来的威胁,需要尽量确保公众知情权并且征得其同意,识别系统应当遵守隐私指南和规定;为避免识别错误问题,有必要制定检测程序,降低识别错误率,并对识别错误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为避免种族歧视,需要在人脸识别系统中排除种族分类,还要采取举措避免其他形式的歧视;对于功能蔓延风险,有必要制定明确的、有约束力的指导方针,详细规定人脸识别系统的使用情况与不可使用情况等,并对其进行适当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