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要闻 > 正文
山东省沂水矿产资源开发将实施远程监控
2012/9/24 10:00   中国国土资源报      关键字:远程监控,监控设备      浏览量:
近日,山东省沂水县制定出台了《矿产资源开发远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全县所有地下开采矿企和部分露天开采矿企的采矿场、矿井、选矿厂等均属安装范围,已安装电子远程监控设备的,要根据统一要求升级并网。

  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沂水县矿产资源开发远程监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近日,山东省沂水县制定出台了《矿产资源开发远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全县所有地下开采矿企和部分露天开采矿企的采矿场、矿井、选矿厂等均属安装范围,已安装电子远程监控设备的,要根据统一要求升级并网。

  沂水县要求,各应用监控系统的乡、镇应当建立远程监控办公室,配置专职监管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人员定期巡查,填写巡查记录,搞好设备管护;矿山企业应加强对本矿区监控系统设备、线路的安全管理,并专人负责。同时,该县明确,因矿企原因导致监控设备损坏、丢失的,相关矿企要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行为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故意破坏、损毁、安装干扰装置或改变监控系统设施,造成监控数据上传中断或者数据失真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远程监控办公室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导致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上传数据不准确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