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要闻 > 正文
深圳发布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
2019/9/3 09:08   中国安防行业网      关键字:反恐怖 中小学、幼儿园 地方标准      浏览量:
据了解,《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地方标准由深圳市反恐办牵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深圳市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总则》等法律规范,会同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共同制定,已于2019年8月26日发布,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3项深圳市地方标准,其中包括《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地方标准。

  据了解,《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地方标准由深圳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深圳市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总则》等法律规范,会同深圳市智慧安防行业协会、深圳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深圳市公安局视频警察支队、深圳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共同制定,并于2019年8月26日发布,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是自2016年1月1日《反恐怖主义法》颁布以来,广东省首部校园类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的地方标准。对进一步加强深圳市中小学、幼儿园反恐防范工作,推动反恐工作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校园整体反恐防范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该项标准规范了深圳市中小学幼儿园反恐怖防范管理的防范原则、重要部位、等级划分、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准备要求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要求。在制度完善方面,明确了幼儿接送制度,强化幼儿接送工作的安防措施;在安保力量方面,明确了校园安保人员的配备标准,规范人防建设;在物防建设方面,规定了校园出入口建设硬质隔离设置的标准和要求。

  该标准为深圳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反恐防范工作建设提供了可操作性的依据,对提升各主体责任单位的反恐防范意识,推动反恐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将发挥重要作用。该标准的出台,是健全深圳市反恐防范标准体系,构建多位一体反恐防控工作格局的一项重要举措。

  详情可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相关页面获取《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