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
教室里的“电子眼”是善意的
■马得清
近几年,我国不少学校在教室里安装了摄像头(我们俗称它为“电子眼”),目的就是将它作为教育教学管理的有效的技术手段使用,发挥技术工具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辅助作用。它的最大功用就是录制教学实况,便于学校教师观摩、分析、交流实际教学情况,开展多种研究性活动,根据需要,还可以很便捷地在网上交流。至于它在教育教学中的监督作用却是次要的。因此,我认为摄像头进教室是教育教学的一种需要。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摄像头是商品。这种技术工具已经变成大众商品,只要你需要,在出售电子产品的商店里就可以买到。也就是说,生产者把它作为商品生产,消费者把它作为商品消费使用,双方的行为都在有关商品的法律范围内发生,是合法的行为。
其次,教室里不存在私人空间。教室是集体场所,不是哪个教师或学生的私人场所。教室既然是集体场所,就具有公共场所的性质,因此,每个教师或学生的行为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的道德要求,必须符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正因为如此,教室里不允许教师或学生有私人秘密行为的发生。所以,在教室里安装摄像头会侵犯教师或学生的隐私的说法很难站得住脚。这样看来,学校除了用摄像头录制教学实况之外,还可以用它来观察学生在教室的行为表现。这也无可厚非,更不存在违法问题。
再其次,多从正面角度看待教室里的摄像头。教室里安装摄像头,可以督促教师教学行为更加规范,也可以督促学生上课认真听讲,督促学生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学生上课认真了,教学秩序就会更好,教育质量也就会随之提高。学生言行举止规范了,学生下课打闹、追逐现象就会减少,教室内的不安全风险也就随之减少。
最后,心理学家指出,摄像头进教室对学生心理不会产生太大负面影响,随着时间流逝,那些对摄像头有不适应的学生会渐渐适应。
总之,摄像头进教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我们没有必要夸大其所谓的负面作用。(作者的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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