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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9/4 14:06         关键字:广东安居宝,半年度报告      浏览量:
公司主营业务为楼宇对讲、智能家居系统和防盗报警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成为社区安防整体方案解决商及器材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楼宇对讲系统62.02万套,实现销售收入17,570.9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84 %;销售智能家居系统1.42万套,实现销售收入1,285.0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61%。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均无异议。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内的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负责人张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光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若顺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安居宝

股票代码

30015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伟宁

骆伟明

电话

020-82051026

020-82051026

传真

020-82082030

020-82082030

电子信箱

huangwn@anjubao.net

weiming_l@anjubao.net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总收入(元)

221,569,698.18

166,021,622.53

166,021,622.53

33.4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元)

32,377,301.24

24,845,329.36

24,845,329.36

3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31,288,021.67

24,452,610.53

24,452,610.53

27.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7,310,835.89

-5,989,762.20

-5,989,762.20

-1,023.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368

-0.0328

-0.0328

-1,021.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4

0.14

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4

0.14

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0%

2.41%

2.43%

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2.80%

2.37%

2.39%

0.41%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332,629,599.51

1,303,299,125.47

1,303,299,125.47

2.2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元)

1,136,352,909.92

1,111,496,553.03

1,102,085,358.22

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6.2128

6.0753

6.0239

3.14%

  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027.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11,8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9,053.6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0,573.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865.61

 

合计

1,089,279.5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5,53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张波

境内自然人

38.41%

70,250,000

52,687,500

 

张频

境内自然人

26.52%

48,500,000

36,375,000

 

中国工商银行-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64%

3,000,000

 

 

李乐霓

境内自然人

1.37%

2,500,000

1,875,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95%

1,746,366

 

 

中国工商银行- 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80%

1,456,265

 

 

中国通用技术 (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49%

899,930

 

 

长盛成长价值证 券投资基金

其他

0.45%

829,643

 

 

张瑞斌

境内自然人

0.39%

721,360

618,750

 

黄伟宁

境内自然人

0.37%

668,750

618,7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股东张波、张频、李乐霓三人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66.30%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楼宇对讲、智能家居系统和防盗报警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成为社区安防整体方案解决商及器材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楼宇对讲系统62.02万套,实现销售收入17,570.9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84 %;销售智能家居系统1.42万套,实现销售收入1,285.0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61%;销售停车场系统422套,实现销售收入865.61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6.88%,公司监控及系统集成实现销售收入1,452.62万元,显示屏实现销售收入564.0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816.6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0.19 %;实现净利润3,142.7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98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237.7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32 %。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的构成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楼宇对讲系统

175,709,107.40

90,537,112.73

48.47%

22.84%

17.32%

2.43%

智能家居系统

12,850,718.05

6,448,528.37

49.82%

10.61%

12.14%

-0.69%

停车场系统

8,656,096.16

6,158,437.62

28.85%

6.88%

20.13%

-7.85%

其他

2,016,162.81

636,773.67

68.42%

-36.55%

-65.80%

27.02%

线缆

2,036,994.84

1,744,727.48

14.35%

显示屏

5,640,624.32

4,969,390.03

11.90%

监控及系统集成

14,526,237.78

11,807,433.13

18.72%

  由于公司使用自产液晶显示屏,提高了楼宇对讲系统产品的毛利率。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收到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东区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穗国税东稽处【2014】57号),补缴税款9,411,194.81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差错更正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6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经公司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以前年度应缴未缴税款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7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波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