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 数
2013 年 7 月 28
刘双广 44,259,930 0 44,259,930 88,519,860 首发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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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网维投资咨 2013 年 7 月 28
10,507,770 0 10,507,770 21,015,540 首发承诺
询有限公司 日重庆国恒投资有
3,097,380 3,097,380 0 0 首发承诺 -限公司
铁岭新鑫铜业有 2013 年 7 月 28
0 0 6,194,760 6,194,760 首发承诺
限公司 日
合计 57,865,080 3,097,380 60,962,460 115,730,160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同比减少79.28%,主要系收到客户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2)预付账款: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同比增加329.49%,主要为预付的材料款增加及合并上海信云所致。
(3)应收利息: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利息同比减少74.53%,主要为货币资金同比减少导致的银行存款利息减少。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同比增加131.57%,主要是因为业务往来增加及员工差旅及业务备用金借款增加所致。
(5)存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同比增加78.56%,主要为公司产品生产及销售按计划备料引起的原材料及库存产品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减少46.24%,主要为公司追加对上海信云的投资,持股比例由期初的41.35%增加至51%,上海信云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并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所致。
(7)在建工程: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同比增加631.84%,主要为在安装设备增加所致。
(8)固定资产清理,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清理同比增加2,908.29元,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增加339,819.65元,主要为未摊销的办公室装修及平台软件租用费。
(10)应付票据: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同比减少65.02%,主要为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11)应交税费: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同比减少131.91%,主要为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购进材料的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12)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同比减少53.98%,主要为支付重庆讯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13)营业收入: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6.40%,主要为合并广州高凯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讯美电子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有限公司、上海信云无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所致。
(14)营业成本: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加46.77%,主要为销售收入增加引起的成本投入增加。
(15)营业税金及附加,前三季度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30.89%,主要为母公司销售收入减少引起的税费减少所致。
(16)销售费用:前三季度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加59.08%,主要为讯美电子、广州高凯视、上海信云纳入本期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相应的销售费用合并增加。
(17)管理费用:前三季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19.07%,主要为讯美电子、广州高凯视、上海信云纳入本期合并报表编制范围,相应的销售费用合并增加以及无形资产摊销增加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前三季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20.46%,主要为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减少所致。
(19)营业外支出,前三季度公司的营业外支出增加319.83%,主要为对外捐赠所致。
(20)所得税费用,前三季度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93.30%,主要为公司本期亏损,应缴所得税减少所致。(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通信运营商基站/机房运维综合管理投资趋缓,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视频物联网产品投入较大,收入相对滞后。受上述因素的影响,2012年7-9月,公司营业总收入为5,878.0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4.21%,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别为-585.12万元和-281.05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428.76%和130.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5.18%。公司营业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84.21%,主要为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讯美电子、上海信云和广州高凯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四、重要事项(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股改承诺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承诺内容:(1)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转让通过广州网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
后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自申报离任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a)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高新兴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除高新
兴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目前并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企业。(b)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高新兴股份的相关期间内以及担任高新兴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辞去上述职务
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高新兴
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比照前述
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c)若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 股份锁定的
将来从事的业务与高新兴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向 承诺履行期
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或终止上述相竞争的业务;如高新兴进一步要求,高新兴享有上述相竞争业务在 限为截止
公司控股股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d)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高新兴所有;若 2013 年 7 月
东、实际控制 给高新兴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及时、足额赔偿高新兴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3)关于避免 28 日,关于 承诺事项
人刘双广,公 资金占用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双广承诺不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 2010 年 07 月 避免同业竞 在报告期发行时所作承诺
司股东广州 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广州 08 日 争的承诺、 内履行情
网维投资咨 网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股东广州网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关于避免资 况良好。
询有限公司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高 金占用的承
新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广州网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高新兴的股份按照实际控制 诺未规定履
人刘双广的锁定期锁定。(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a)本公司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 行期限(长
他人经营与高新兴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除持有高新兴股份以外,本公司目前并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 期)。
其他企业。(b)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公司持有高新兴股份的相关期间内,本公司将不会采取参股、
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高新兴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
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若有)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c)若因
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若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高新兴之间
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
或终止上述相竞争的业务;若高新兴进一步要求,高新兴享有上述相竞争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d)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高新兴所有;若给高新兴及其他股东造成
损失,将及时、足额赔偿高新兴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3)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公司股东
广州网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不利用公司股东地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
资金。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承诺是否及时履
√ 是 □ 否 □ 不适用行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 □ 是 □ 否 √ 不适用易问题作出承诺承诺的解决期限解决方式承诺的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