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 团体标准体系表编制导则》正式发布
2022/6/7 14:05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关键字:智能交通 团体标准 体系表 编制导则      浏览量:
由北京市智能交通协会宣布提出并归口管理的《智能交通 团体标准体系表编制导则》(T/BJITS 3—2022)团体标准,于2022年06月06日发布,并于2022年06月06日正式实施。
  由北京市智能交通协会宣布提出并归口管理,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智慧交通发展中心、北方工业大学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智能交通 团体标准体系表编制导则》(T/BJITS 3—2022)团体标准,于2022年06月06日发布,并于2022年06月06日正式实施。
  1、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智能交通专业领域内团体标准体系表构成与编制总体要求以及团体标准体系结构图、标准明细表、标准统计表、团体标准体系表编制说明的编制导则。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其他社会团体的团体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可参照使用。
  2、术语
  GB/T 4754—2017、GB/T 13016—2018、GB/T 20000.1、GB/T 20004.1—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标准体系结构图
  (1)标准体系结构图的整体结构要求
  智能交通团体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标准、服务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等4个子体系。
  标准子体系编号由标准子体系名称代号和标准子体系顺序号2部分构成。标准子体系名称代号用其名称汉语拼音首字母表示,标准子体系顺序号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2)基础标准子体系要求
  基础标准子体系主要包括术语与符号、分类与代码、数据资源、通用规则等4个类别,每个类别由若干项标准组成,也可根据具体需求增加新的标准类别。
  (3)服务标准子体系要求
  服务标准子体系主要包括运行监测、应急处置、出行服务、运输组织等4个类别,也可根据具体需求增加新的标准类别。
  (4)技术标准子体系要求
  技术标准子体系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交换、数据治理与应用、信息安全等4个类别,也可根据具体需求增加新的标准类别。
  (5)产品标准子体系要求
  产品标准子体系主要包括信息系统、终端设备、测试等3个类别,也可根据具体需求增加新的标准类别。
  4、标准明细表
  标准明细表应根据团体标准化管理的需要而设定,其表头应描述标准明细的不同属性:通常包括序号、标准体系编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被代替标准号或作废、备注。标准明细表应根据社会团体标准体系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
  5、标准统计表
  按照GB/T 13016—2018的规定,标准统计表的格式应根据统计目的设置不同的标准类别及统计项。标准统计表应根据标准明细表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标准全文在线阅读:此标准文件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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