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邯郸市公安局、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邯郸市民政局、邯郸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共同起草编制。本标准在实施、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邯郸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根据河北省公安、住建、民政三部门《河北省公安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冀公办发〔2021〕13 号),河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智慧平安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冀公办〔2021〕14 号),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加快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公治〔2020〕95 号),《河北省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冀办〔2019〕49 号),关于印发《邯郸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公治〔2021〕53 号)等文件要求,依据《河北省智慧安防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试行) 》《河北省智能安防小区管控系统建设指导意见( 试行) 》《河北省智能安防小区数据采集汇聚指导意见( 试行)》等技术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评价标准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并在广泛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智慧平安社区建设体系评价标准》,于2021年5月1日发布,并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智慧平安社区智能管控系统功能评价;5、智慧平安社区建设信息采集评价;6、智慧平安社区建设数据汇聚传输评价;7、智能应用平台与物业平台对接评价;8、智慧平安社区建设运维管理评价;9、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验收评价;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由邯郸市公安局、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邯郸市民政局、邯郸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共同起草编制。本标准在实施、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邯郸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