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反恐形势较为严峻,对公安工作提出了重大挑战。社会形势的变化和公安业务的快速发展,导致公安警力严重不足、职业风险高危等问题日益突出,急需能够协助或替代一线干警执行任务的智能化机器人,以降低公安干警的劳动强度和执勤风险。公安部第一研究所面对当前公共安全工作的迫切需求,发挥自身优势,整合优势力量,带头开展警用机器人研究,取得了良好效果。
警用机器人已在全国多地进行了示范应用,效果突出、作用明显、意义重大。大力开展警用机器人研究是对公安信息化的最新尝试,是对“科技强警”战略的贯彻落实。本期专题任务,邀请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的专家,分享警用机器人研究过程中的内容。
嘉宾简介:余兵 1969年出生,1992年毕业于华中 理工大学,现任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副 所长,研究员,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动防控型警用机器人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主任。长期从事公安信息化工作,是业内公认的技术专家,为我国公安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参与多项“十一五”、“十二五”、“十三 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公安部科学技术奖等奖项;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享受公安部部级津贴。由他主持、参与的 数十项国家级、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 成果全部转化为科技产品,并装备到公安业务一线,为公安机关打击犯 罪、维护国家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证。
记者:什么是警用机器人?与普通机器人相比,它有什么不同?开展警用机器人研究,意义何在?
余兵:警用机器人,通常泛指应用于警务工作中协助或代替公安人员完成救援处置、执法执勤、侦查突击等任务的功能平台。按照业务应用可分为侦查、排爆、安保、消防等几大类。
生活中常见的机器人有扫地机器人、迎宾机器人、生产线机器人等。与这些普通机器人不同,警用机器人有着特殊的应用背景。警用机器人可以说是机器人技术在社会安全领域的最新尝试,是高新技术与公安业务的高度融合,是对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强警”战略的贯彻落实。
开展警用机器人研究意义重大,具体地讲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更有力地应对严峻的反恐形势。近年来,随着反恐形势的日益严峻,军警机器人的需求与规模持续增长。国际上,军警机器人年均出货量超过12000台,总成交额达数十亿美元。在国内,警用机器人的采购规模与市场容量也逐年扩大,每年增幅超过10%,年均采购金额超过1亿元。
二是有利于更快速地适应公安业务的快速发展。随着公安业务的快速发展和近年来社会形势的变化,公安警力严重不足、职业风险高危等问题日益突出;公安队伍对警用机器人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急需能够协助或替代一线干警执行任务的智能化机器人,以降低公安干警的劳动强度,提高职业安全性。
三是有利于更全面地提高警用机器人的实战能力。从当前国内警用机器人的应用情况来看,实战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机器人是排爆、消防和侦查等三种类型的机器人,这三类机器人的保有量在90%以上。这些机器人虽然在公安业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全地形适应性、快速精准作业能力、认知及自主学习能力、人机协同作业等方面仍有一定的不足,需要通过技术的进步,获得更快的速度、更高的可靠性和更强的适应性。
记者: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作为警用机器人研究的带头人,都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优势?
余兵:社会安全领域机器人是我所的重点研究领域。多年来,我所围绕警用机器人技术和应用研究开展了大量工作,建立了良好的基础设施,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开发、产品评测和实战应用经验,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技术方面,研究所有多年开展侦察、处置类机器人设计开发与产品评测经验,与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开发的处置型机器人已在天津市公安局示范应用,与浙江省公安厅合作开发的警用巡逻机器人也已在浙江开始了应用试点。与此同时,我们还牵头承担了“灾害现场智能侦察机器人”等“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专题研究工作。
二是在基础设施方面,所内建有完备的警用装备、物联网、安全检查、安全防范等领域的基础科研条件,是视频图像智能分析与共享国家工程实验室,公安部警用装备、警务物联网等部级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能够为警用机器人相关研究项目的开展提供支撑。
三是在行业服务方面,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警用装备研发论证中心等单位都设在所内,可为警用机器人战技指标论证、标准体系建立、评测方法研究、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记者:对于现阶段我国的警用机器人产业,有哪些认识和理解?
余兵:我国警用机器人经过多年的研究,取得很大进展,在公共安全领域贡献突出,但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改进和完善。在技术与产品方面,当前国内警用机器人产业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自主创新能力薄弱,虽然目前国内机器人产学研参与单位多达上千家,但所开展的研究多为重复性、模仿性的,自主创新性还远远不够。
二是依赖性强,虽然国内国产机器人种类不少,但多数产品功能相对简单、不具备执行复杂处置任务的能力。而高端机器人则主要依赖进口,核心技术受制于人。
三是性能落后,目前大多数警用机器人还停留在由人遥控操作的阶段,很少具备智能化感知、决策、自主作业等能力,在面对复杂的实战环境时,往往力不从心。
四是缺乏标准,警用机器人虽然在国内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却并没有建立起对应的技术标准体系。目前,仅有1项警用机器人的行业标准,还是在1996年发布的推荐性标准,整体而言,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偏低。
记者: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对警用机器人研究有哪些帮助?
余兵: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应用广泛、影响深远。其在警用机器人领域的应用效果突出、作用明显、意义重大。警用机器人的应用核心是后台数据服务,是对公安大数据进行充分运用。公安信息化已经积累了海量公安信息资源,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帮助实现对海量数据的智能分析,挖掘数据价值,从而增强警用机器人的实战能力、提升公安智能化水平、提高公安核心战斗力。
记者:警用机器人在公安一线实战中的应用情况如何?还有哪些地方需要完善?
余兵:警用机器人作为提高警察战力的新生力量,要想真正打出战斗力,必须立足实战,只有经过实战检验,才能真正服务于一线。本着这一思路,我们先后展开多次示范应用。
规模较大的有2017年国庆中秋佳节、十九大和2018年两会召开期间天安门地区的安保。天安门广场在中国乃至全世界既具有无出其右的重要性与影响力,又具有无与伦比政治敏感性与场所特殊性。“天安门广场上无小事,事事关政治”,天安门地区安保工作代表性强、类型全面、特点突出,是检验警用机器人实战效果的绝佳选择。示范应用期间,警用机器人在广场为游客进行疑问解答,提供便民服务;定点播报信息,协助民警指挥疏散人群,协助民警执勤;除此之外,还提供了大量数据,为发现可疑人员、处置突发情况提供了有力支持。示范应用过程中,公安部、北京市局、部科信局、部装财局、天安门分局的领导,先后多次到天安门广场视察指导工作,对机器人的应用给予了客观肯定的评价,提出了大量的具体的指导建议。
规模较小的有宁波“智慧警亭”、济南“无人警厅”等。警用机器人作为智慧警务的切入点之一,在全国多个城市进行示范应用。比如宁波的“智慧警亭”,警用机器人作为移动探测设备,对警亭周围的住宅区、商业区进行无死角覆盖巡逻,同时提供路线指南、业务咨询等便民服务。济南“无人警厅”应用中,警用机器人在警厅内进行迎宾导览、业务咨询,协助群众在无人警厅内自主办理身份证、护照等业务。警用机器人在各地智慧警务应用中效果突出,得到了各地领导的肯定和支持。
示范应用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获得良好的效果,但是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无论是功能还是性能上都需要进一步地完善。机器人功能设置应更贴合于实战;机器人自主性和稳定性有待提高;应进一步健全警用机器人的应用机制。
记者:我们都很期待警用机器人早日成为公安战线的一员。对于警用机器人的未来发展,您有何建议?
余兵:大力开展警用机器人的研究与应用,是对“科技强警”战略的贯彻落实,对于提高警察战力、加快公安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做好做实此项工作,必须要立足实战、统筹规划、综合发力。为了让警用机器人更好地贴合实战、更快地融入警察队伍、更大程度发挥科技战力,有以下四点建议。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由公安部门制定出台警用机器人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规范警用机器人列装使用。
第二,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协同创新、研用一体的产业化格局。建立警用机器人完整产业链和开放式平台环境,实现各环节参与单位的资源共享与合作共赢。
第三,建立公安机关警用机器人管控指挥调度平台,实现信息融合、情报共享、智能决策等方面的大数据应用,提高机器人的智能化、实战化、协同化水平。
第四,加强核心技术、重点产品的自主研发攻关。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科技项目的资助下,开展警用机器人行走、感知、处置、控制、智能、协同等关键环节的技术研究与创新,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警用机器人发展迅速,应用逐步广泛。尽管当前机器人在性能和功能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参与部门通力协作、技术人员奋力钻研,警用机器人必将会打破传统安防技术桎梏,使安防行业从传统的安防系统过渡到以现代服务为理念的智能安防系统,将智能安防推向一个新高度。
资料来源: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