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字市场法》,违规的企业将面临高达其全球总营业额10%的罚款,再次违规可能被处以高达全球营业额20%的罚款。若企业在八年内至少违反规则3次,委员会可以展开市场调查,并在必要时实施行为或结构性补救措施。
当地时间7月18日,欧盟27个成员国一致批准《数字市场法》(DigitalMarketAct,DMA)。该法案旨在规范数字市场秩序,限制数字科技巨头过度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下一步欧洲理事会主席和欧洲议会议长将分别签署这项法律,随后在欧盟公报颁布后6个月生效实施。
据欧盟官网,《数字市场法》将在未来6个月生效。《数字市场法》的草案于2020年12月由欧盟委员会公布,是欧洲数据保护局(EDPB)发布的“数字服务数据战略包”中的一项。该项法案要求公司必须遵守以下新规:不得将自己的服务或产品恶意排在他第三方平台之前;不得未经用户允许强行推送广告或安装软件,不得阻止用户卸载这些软件;当安装操作系统时,不得默认安装软件(例如网页浏览器);不得阻止用户使用第三方应用程序或应用商店进行购买;不得将采集的用户数据移作他用。
同时,法案还要求公司必须允许用户能在消息传输类应用程序之间交换信息、发送语音消息或文件;允许商业用户访问其在平台生成的数据;将合并、收购事宜告知欧盟等。
根据《数字市场法》,违规的企业将面临高达其全球总营业额10%的罚款,再次违规可能被处以高达全球营业额20%的罚款。若企业在八年内至少违反规则3次,委员会可以展开市场调查,并在必要时实施行为或结构性补救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数字市场法》对“看门人”公司进行了严格划分,剑指科技巨头。满足下列要求的公司都将被纳入监管:在过去3个财年中,欧盟年营业额至少为75亿欧元,或者市值至少为750亿欧元;在欧盟每月至少有4500万终端用户;控制至少3个欧盟成员国的一项或多项核心平台服务,例如应用商店、搜索引擎、社交媒体、云服务、在线广告和浏览器。
虽然欧盟并没有提供具体的公司名单,但显然谷歌、脸书、苹果、亚马逊和微软在内的多家科技巨头均在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