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信部针对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的通知》进行细化解读。工信部决定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
针对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双清单”具体怎样落实的问题,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通知》,工信部决定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信部此次专项行动要求相关企业(结合企业规模、用户体量,首批包含了39家主要互联网企业)建立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和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并在APP二级菜单中展示,方便用户查询。
一是建立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针对用户反映强烈、侵害用户权益严重的违规收集、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问题,前期,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对APP信息收集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部分企业仍存在收集使用信息告知不清晰的问题,用户反映不清楚APP收集了哪些个人信息。为更好地保护用户知情权,《通知》要求相关企业简洁、清晰列出APP(包括内嵌第三方软件工具开发包SDK)已经收集到的用户个人信息基本情况,包括信息种类、使用目的、使用场景等。
二是建立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使用第三方SDK(Software Development Kit软件开发工具)及其他第三方服务,已经成为APP开发、运行过程中常见的技术手段,其在帮助APP功能服务快速实现的同时,也引发一些侵害用户权益的问题。用户经常反映“在某一APP上浏览、购买产品,而其他APP会推送相关内容”,用户对个人信息被共享到何处不知情,容易造成恐慌。为了让用户清晰掌握个人信息在APP、SDK及其他第三方间的共享情况,工信部在前期APP专项治理行动基础上,进一步要求企业在二级菜单中列出APP与第三方共享的用户个人信息基本情况,包括与第三方共享的个人信息种类、使用目的、使用场景和共享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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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互联网企业开屏信息
关不掉问题基本解决
工信部表示,目前,主要互联网企业(TOP100)开屏信息“关不掉”基本解决,“乱跳转”误导用户问题发现率大幅下降至1%。此前,工信部发布的《通知》要求所有互联网企业应在其APP开屏信息和弹窗信息窗口设置明显、有效的关闭按钮,让用户“找得到,关得了”,且不得使用整屏图片、视频等作为跳转链接,误导用户点击。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组织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企业电脑PC端应用软件弹窗信息行为。会议要求,相关企业要明确告知用户弹窗信息来源,不得以“默认同意”等方式强制用户接受产品自启动进行弹窗或提供相关服务。
继电脑PC端应用软件弹窗行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后,APP开屏弹窗也将优化。该项优化举措应当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