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中小学自3月3日至8日陆续开学。认真落实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认真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黑龙江省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做细做实各项校园安全措施。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要求,牡丹江市中小学自3月3日至8日陆续开学。认真落实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关于认真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黑龙江省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做细做实各项校园安全措施,督促校园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狠抓重点人排查管控,强化校园治安整治和巡逻防控工作,及时发现、迅速出警,依法处置涉校案事件,严防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校案事件,持续保持校园安全良好态势。
开学前,各级公安机关主动走访对接辖区学校,准确掌握各校上放学时间,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重点对各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及安全设施配备、安全保卫、防疫措施、
视频监控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学校整改到位,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安全措施;同时,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整顿及巡逻防控,确保学生的校园生活安全有序。
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科学合理安排警力,把警力摆到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校园周边重点部位,严密巡逻守护,实行动态备勤,严禁发生脱岗、漏岗、迟到、早退等情况,震慑企图实施违法犯罪不法分子,确保开学后校园治安秩序和在校师生的安全。
穆棱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开展“开学第一课”安全文化宣讲活动,利用课堂宣讲、校园广播等有效形式,结合在校学生目前的年龄特点,重点围绕如何正确使用110资源,如何防拐、
防火、防盗、防各类诈骗,防校园暴力等方面进行了安全宣讲,有效提升了学生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交警部门在开学前对全市校车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校车标志、
灭火器、
安全带、紧急逃生门、车辆灯光、轮胎的安全性能、车辆年检等情况,督促校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防校车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们的出行安全。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科学制定方案和护学岗、高峰勤务执勤名单,保证上放学期间“见警车”“见
警灯”“见警察”。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勤民警1800余人次、警车600余台次,全体民警按时到岗、着装严整、尽职尽责,受到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广大师生的充分肯定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