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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先进地方经验大盘点
2016/6/1 08:57   人民公安报      关键字:警务,防控,建设,公安,治安,信息      浏览量:
湖南省公安厅依托警综平台,研发社区警务信息系统,实现基础信息“一站式采集、全平台关联、多系统应用”和社区警务工作网上考核,研发社会化信息采集平台,加强实有人口、用工单位管理;强化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去年湖南省公共部位视频监控探头达13.8万个,社会视频监控探头达85万个。今年全省将新增公共部位高清视频监控探头3万余个,重点推进农村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全域覆盖、全时应用。

5月23日,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召开,总结“大连会议”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与做法。会上,来自内蒙古和北京、福建、山东、湖南、云南等地公安机关的代表共聚一堂,为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安全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言献策,共同探讨应对严峻复杂治安形势、提升社会风险防控能力的举措,在建设“平安中国”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以协同作战为导向,加强跨国跨区域警务合作

合作就是资源,合作就是战斗力。在APEC会议、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等重大安保任务中,京津冀警务一体化区域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1月,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公安机关签订了《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明确了“协同发展、共建共享、联动防控、一体运行”的整体思路,提出了构建以联勤指挥体系、情报信息系统等“八个一体化”为主体的警务协同发展格局,形成了“京承7区县联防”“京东8区县刑侦合作”等具有特色的“小区域”警务合作圈。三地公安机关在区域警务合作中,坚持资源共享,强化联勤联动,逐步构建了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成立了区域警务合作办公室,研发了区域警务合作一体化指挥信息平台,实现了京津冀等14个省区市公安机关指挥部门“点对点”直接连通。

作为祖国的“北大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立足跨国境、邻八省、环首都的周界现状,打造形成了3个警务合作圈——依托东北、西北警务协作区框架,新建的76个小区域警务合作圈搭建起跨省、毗邻地区的合作平台;依托环京七省区市区域警务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的“环京圈”,拓展了警务资源共享范围;与蒙古、俄罗斯两国毗邻地区警务部门积极开展领导互访、定期会晤、警务交流、执法合作,形成了以“感情融洽、沟通紧密、互援互助、互帮互学”为主要特点的跨国警务合作圈。

云南地处西南边疆,边境线长,无天然屏障,且是“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关键节点。云南省公安机关不断密切与兄弟省区市公安机关警务合作,积极参与“泛西南”“泛珠三角”两个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建设,主动与兄弟公安机关在协助办理毒品案件、共享信息数据等方面密切配合,巩固警务合作基础。同时,积极开展国际警务合作是云南省公安机关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一大亮点。目前,云南省、市(州)、县三级公安机关先后与越、老、缅、泰4国地方警察部门建立了56个边境地区警务合作机制,在打击跨国违法犯罪、妥善处置重大涉外突发案事件、维护国家安全和边境地区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湖南,全省公安机关通过建立湘粤桂等10省区反恐协作、湘桂黔边区刑侦协作、湘浙滇等6省禁毒情报侦查协作机制,推动跨地区情报信息互通共享,已整合公安业务数据281类150亿条。

以科技为支撑,打造信息主导的警务指挥机制

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兴起,特别是信息科技向数据科技的发展,为防控公共安全风险提供了新途径新手段。警务云建设、大数据分析已逐渐成为现代警务机制的重要支撑。

为进一步提升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科技支撑力,山东省公安机关加快警务云平台建设,制定实施大数据警务云建设三年规划,实现省厅与17市大数据警务云平台对接整合,110个主干应用、440个业务系统、700个“微应用”在省级平台同步运行,6.1万名民警注册警务云应用,综合170类数据实时分析,警务云存储总量达到10P,每日处理数据达千亿条;全面应用一体化信息采集平台,强化平台与各业务系统对接,在基层所队配置4.5万套移动采录核查终端,全面采集各类基本信息,及时纳入系统管理,实现信息采集“一个界面、一次录入、全网通用”;开展警务信息社会化采集,加强跨部门信息资源常态交流。目前,山东省级大数据警务云数据中心收录460类369亿条数据。

在加强警务云平台建设的同时,山东省公安机关积极深化警务云应用,研发警务千度、公安早八点、移动警务和警务云应用开发中心等全警综合应用系统,实现历史与现实、动态与静态、网络与时空的大数据智能搜索、综合分析、深度挖掘,有力服务全警实战。山东省公安厅及11个市公安局成立情报合成研判中心,形成情报主导、手段集成、多警联动、合成作战的新机制。

福建省公安厅积极探索完善情报信息主导的警务指挥运行机制。强化资源整合,着力构建“大数据”格局,重点建设“一中心、三平台”,即全省公安大数据云中心和警务工作平台、实战应用平台、民生警务平台,目前大数据云中心已汇聚各类基础信息数据535类316亿条,形成全省信息资源的数据云,实现百亿数据秒级处理。依托大数据云中心,对汇聚的数据进行梳理分类,开展各类数据的关联应用、深度应用,建成云搜索、人车案档案、比对碰撞、多轨联查等研判工具,强化智能应用工具研发,优化视频、卡口平台功能,推进车辆卡口、人像卡口、视频监控、移动终端数据的综合应用。

北京市公安局主动适应信息化条件下现代警务发展要求,把新技术、新手段特别是警务大数据应用作为提升核心战斗力的重要途径,着力推进京津冀警务信息共享、视频图像联通、技术手段互助,全面推动科技手段与公安实战深度融合,促进了警务模式转变,提升了治安防控效能。同时,突出信息常态共享,依托公安部相关系统平台,逐步建立完善数据互换、线索互通、身份互核等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对重要信息线索快速流转、快速核查、快速反馈。

以守望相助为目标,全面夯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基础建设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中之重,基础越牢固,打防越精准。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守望相助”的思想深入扎根于全区各族人民心中。内蒙古公安机关针对牧区大分散小聚居、盗窃牲畜等案件多发的情况,探索建立了以“三联”为主要内容的牧区社会治安防控模式。研发应用“警牧通”系统,通过牧民手机客户端与派出所终端的互联、手机客户端之间的互通,实现了一键报警、三方通话、图像传输、GPS定位、十户联防和蒙汉语播报等功能,形成了警民联动、群众互帮、纵横交错、信息畅通的防控网络。

“1+N”组合防控模式是内蒙古公安机关在农区推行的一大防控举措,打造了一支以派出所、警务区、警务室等为主要堡垒,民警、驻村警务辅助人员、治安协管员等为主要成员的治安防控基本力量。全区共建成农村警务区2291个、警务室2029个,覆盖率达88%。

湖南省公安厅把派出所警务机制建设、公安检查站建设、视频监控建设、“三实”信息采集等列入今年全省公安机关“十项重点基础工作”,突出基础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有效提升了基础防范、动态管控水平。

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三实”信息采集是公安基础工作中的基础。湖南省公安厅依托警综平台,研发社区警务信息系统,实现基础信息“一站式采集、全平台关联、多系统应用”和社区警务工作网上考核,研发社会化信息采集平台,加强实有人口、用工单位管理;强化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去年湖南省公共部位视频监控探头达13.8万个,社会视频监控探头达85万个。今年全省将新增公共部位高清视频监控探头3万余个,重点推进农村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全域覆盖、全时应用;强化公安检查站建设,启动“四门落锁”计划,实地踏勘与外省交界的140个省际点位,制定公安检查站建设方案,各市州、县市也积极建设市际、县际公安检查站和电子卡口,初步形成环省、环市、环县“三级防控圈”。

山东省公安厅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突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推动防控资源、防控措施不断向基层延伸,推动治安要素全覆盖。依托警务云治安管理系统,及时掌控各类基础信息、基础资源,加强社区、街面、单位、场所、行业管理,做到多信息实时联用、多业务实时管理、多警种实时联动。搭建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基本情况,实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全覆盖。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群防群治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注入无穷活力。内蒙古在基层推行“九小警务”,结合农牧民群众生活特点,创新实施调解新方式,将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云南省公安机关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把治安工作建立在更广泛的群众基础上,形成群策群力、共管共治、共享共用的良好局面。云南各地按照1∶1或1∶1.5的比例配备了警务辅助力量,规范了20余万人的保安员队伍,建立了近7万个单位内部治安保卫队伍,街道、社区、村寨社会治安志愿者队伍也在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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