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底,从工信部网站获得信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精神,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并且已下发相关通知。
从工信部相关通知我们了解到,工信部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50个市(县、区)开展为期两年的首批信息消费试点。
在试点内容中着重支出将以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社区为主体,重点围绕建设宽带和TD-LTE等信息基础设施、开发智能信息产品、培育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整合政府公共服务云平台、拓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引导信息消费体验等开展试点示范。
将培育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结合新型城镇化战略,以智慧家庭、健康医疗、智能安防、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等新兴信息服务为重点,创建特色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加大相关宣传和引导,培育信息消费新业态。
试点工作2014年1月开始,截止到2015年12月结束。试点结束时,择优评选“全国信息消费示范市(县、区)”,进行示范经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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