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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惊魂折射公共安全焦虑
2015/8/25 09:28   济南日报      关键字:地铁惊魂,公共安全,焦虑      浏览量:
只有建立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才能防止公众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群体无意识地惊惧恐慌。例如,地铁恐慌发生之时,地铁管理方能够及时拿出预案,查明原因,并通过广播等工具及时公布事情经过,缓解公众焦虑情绪,应可以在最大限度内减少损失。

  8月21日22时50分左右,广州地铁飞翔公园站突现大批旅客奔走,场面恐慌!地铁方表示,有乘客晕倒导致其他乘客产生误会并奔走,同时有乘客解锁车门。事故导致一名怀孕7个多月孕妇被推挤受伤。(8月22日《南方都市报》)

  如此的一幕,不过是旅客们的自我恐慌,并没有危险事件的发生。然而,旅客的“草木皆兵”,却导致了一名孕妇被挤伤,群体性恐慌所带来的“二次伤害”着实不小。“见晕而逃”,折射的是公共安全焦虑。

  现实中,类似的情形已多次上演。比如,去年在上海地铁上,一名外国游客突然晕倒,结果被误传为地铁起火,导致了不明真相的旅客四散奔逃。公共场合中,人流密集、空间狭小,一旦谣言四起,个人在短时间内也难以做出清晰判断,群体性恐慌就此产生。在此,“多米诺骨牌”效应非常明显,一旦没有做好源头掌控,谣言导致恐慌的心态必然层层传导。

  盲目的恐慌和逃离,通常是个人心理的正常反应,并不应该予以苛责。然而,当恐慌心态成为群体性反应,公共场合中的每个人盲目跟风、亦步亦趋,无疑凸显出公众对公共安全的焦虑。尤其,近年来,公共场合的突发事件频发,持刀伤人、爆炸等现象的出现,都让公共安全面临严峻的挑战。面对危急情况,人们通常下意识地选择自保,惊慌、逃避自然成为首选。

  面对群体性恐慌,需要公民个体认知能力和道德素养的提升,对公共场合内的事件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而不是一味随波逐流。同时,在突发事件面前,公民个体更应该掌握逃生与自救的技巧,并避免对公共秩序造成破坏。更为关键的则在于,如何减少或杜绝公共场合中的安全隐忧,让每个人都能免除安全之虞。

  “见晕而逃”的背后,需要公民个体理性心态的支配,但前提必须是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得以构建,消除安全焦虑心态滋生的土壤。从这个方面来看,在政府责任范围内,应侧重做好管理、救助、安全防范等,使潜在风险能够得到有效防控。同时,公民如何应对突发事件,还需要政府强化职责,在应对思路、方式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培训教育和互动沟通。

  公共安全隐忧的存在,必然会放大公共安全焦虑,“见晕而逃”也不会只是个案。应对公共安全事件,无疑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做好宏观与微观层面的工作。唯有如此,公共安全秩序才能得以构建。当公众更加理性,此类群体性恐慌事件才可能得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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