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协会采用多种方式自筹经费
各地协会通过收取会费及提供收费服务等方式自筹运作经费。
主持人:政府要求行业协会按“自筹资金、自理会务”的原则开展工作,但现实反映有些社团组织单靠会员赞助或会费收入很难生存。安防协会是否也遇到了这种情况?安防协会如何解决运作经费的问题?
韩锦坤:安防协会做为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组织,其生存和运作与其他社会团体组织基本相同。协会需要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条件和各类资源,积极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协会的社会知名度和对会员企业的凝聚力来拓展协会生存空间,进一步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北京安防协会目前主要有会费、培训和其他收费服务等收入渠道。
邱建平:行业协会通过合法渠道自筹发展资金,形式可多样化。除依照章程收取会费和接受捐赠等传统方式外,还可通过举办展览会、交易会、培训等有偿服务,解决协会运作的经费问题。
陈元开:安防协会和其他所有行业协会一样,被界定为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由于各省市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协会自身生存发展的经费问题便是制约协会发展的瓶颈。这是绝大多数省市行业协会难于逾越的障碍。
本人认为,各级政府首先应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其次是真正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将政府机关的部分行政职能下放或委托给行业协会;三是真正实现政府从行业协会购买服务。
转移部分行政审批职能给协会是创新之举
政府计划将部分行政审批职能转移给协会被视为一项积极的改革措施。
主持人:广东省此次提出,政府正着手将部分职能转移到社团组织负责,以此解决社团组织运作经费难的问题。这一举措是否涉及合法性的问题?有何实际意义?是否会对其他城市的安防协会产生影响?
杨金才: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行业协会在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和社会转型中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而日趋完善。
行业协会以其独特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功能,将越来越多地承担起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职能,既是企业走向市场的导向,也是企业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者。因此,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既是市场经济客观发展的要求,又是促使行业协会健康发展、规范运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张 毅:《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中明确规定要建立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有效机制。如建立委托授权机制、合作联动机制等,逐步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以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的相关业务职能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保障其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广东省政府着手将部分职能转移到社团组织负责,这一举措在全国属创新之举,对其他城市的安防协会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韩锦坤:政府转移部分职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府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符合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趋势。
邱建平:加快落实行业协会的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需要,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更是企业发展的需要。
对行业协会而言,关键是要提高自身的素质。要提高会员对协会的依赖度和信任感,提高自身权威性、公信力、竞争力,才能承接好政府职能部门委托、转移的行业职能。
行业协会可承接部分行政审批职能
协会具备政府职能部门所没有的优势,在实践中可形成合作互补。
主持人:在社会分工中,政府部门与社团组织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相对政府部门而言,行业协会具有哪些优势?哪些行政审批职能是可以交由行业协会承担的?
杨金才:行业协会是同行业之间,为了避免不正当竞争,维护共同利益,进行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以自愿形式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它作为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企业相互间的纽带,在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和维护企业合法的权益,推动行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处理国内外事务等方面发挥以下作用:
1.沟通。行业协会在沟通企业与政府方面起到很好的中介作用。一是政府可以通过行业协会了解到企业真正的意愿和要求,行业协会提交的行业发展趋势报告,可以协助政府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二是企业可以在行业协会的帮助下,切实贯彻政府制定的法规和政策。
2.服务。行业协会作为“民间机构”,不具有任何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它只是为行业成员提供联络、咨询、协调等多功能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向成员提供技术业务指导、员工培训、市场咨询;协助成员改善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解决管理中的难题;组织行业内的技术推广,联络对外交流活动。
3.约束。行业协会首先是一个自律性的组织,在代表成员共同利益的同时,也必须对成员加以约束,即在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行规或规则,以使成员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行业协会可以对有违反行业规范,搞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或同行利益的成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取消成员资格,禁止在本行业从业等。行业协会这种自律性的行之有效的约束作用是行政手段不可替代的。
《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1日实施,政府部门的职能发生了变化,原主管部门就不应再负责安防工程商施工资格证的颁发和审批,而新的明确规定又尚未出台。在没有统一权威标准的情况下,目前全国各个省市依据一些法规制度,各自采取了符合自身情况的做法。一部分省份为避免市场出现混乱,大体上暂时沿用以前的方式,继续由公安部门技防办主管,直到国家有明确的新规定出台。更多的省份将此权限转交给当地的安防协会,希望以行业自律管理方式解决问题。
张 毅:相对政府部门而言,行业协会代表企业的利益,他们更贴近企业发展的脉搏。有些行业内部的事情,如对产业发展的研究和预测,对企业和具体产品的认定等并非政府专长,交给行业协会负责更恰当。
就安防行业来说,个人认为,部分工程的方案审核、检验验收以及对安防从业人员的培训、资质审核等可以交相关社团承担。
韩锦坤:政府和协会两者相较而言,政府属于依法行政管理,协会则是通过协会章程、行业标准和准则对会员企业进行自律管理。政府部门转移给行业协会部分职能可以通过政府授权、协会参与审批项目,政府应用服务成果的方式来进行。
邱建平:行业协会发展空间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改革力度的大小。我个人认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如劳动保障局、人力、财税等部门,也要关心支持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对行业协会这类非营利性组织进行专门研究指导,形成一套合理的支持机制,加大对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扶持力度。
陈元开:行业协会的宗旨是自律、维权、服务,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政府部门的职能是宏观调节管理,不宜直接管到企业,否则便是政企不分。
《行政许可法》早已取消了省级以下的企业的生产经营资质评定这项行政审批职能,可是有的地方又先后出台了类似行政审批的地方法规,以备案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管理。本人认为,这项工作若与协会开展的资质评定工作相结合,其效果更好。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