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授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立国家测速仪型式评价实验室(公安)。
通知中表示,此次授权已根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质检总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实验室计量授权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5〕998号)要求,经过严格考核正式确立的,即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型式批准时,可委托国家测速仪型式评价实验室(公安)进行型式评价。
附件: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授权项目
一、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基本情况
实验室所在单位 |
实验室名称 |
型式评价专用章编号 |
联系方式 |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国家测速仪型式评价 实验室(公安) |
37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1号(100048) 电话:010-68773761 |
二、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授权项目
序号 |
开展型式评价的 计量器具名称 |
测量范围 |
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 最大允许误差 |
1 |
定角式雷达测速仪 |
测速范围: (20~180)km/h |
模拟测试误差:(-4~0)km/h |
现场测速误差: 单次误差:≤0km/h 误差平均值:(-4~0)km/h | |||
微波发生频率误差: X波段:(f0±25)MHz K波段:(f0±45)MHz Ka波段:(f0±100)MHz | |||
水平主瓣宽度:≤6? 副瓣电平:<-15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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