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的紧急通知
2014/3/14 09:35   贵州省教育厅网站      关键字:贵州教育厅,校园安全防范      浏览量:
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锅炉房、危化品仓库、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备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在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与110报警系统联网,确保一旦有案情公安机关能够快速反应。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中学:

  春季开学以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教育厅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开学工作,落实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措施,总体上看,各地开学工作正常有序,校园安全稳定的总体形势是好的。2月27日,云岩区发生一起公交车燃烧事件。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下发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客运、城市公交车和校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办发电〔2014〕14号)。3月1日,昆明火车站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陈敏尔就我省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迅速作出部署。为认真吸取云岩“2·27”公交车燃烧事件和昆明“3·01”暴力恐怖事件的深刻教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强化底线思维,以坚决态度、有力措施,全力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防范“六灾”为总抓手,切实抓好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以防范“六灾”(水灾、火灾、地灾、人灾、路灾、食灾)为日常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防范的总抓手,把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特别要加强学生外出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引导学生主动防险避害,遇到突发情况沉着应对,科学自救自护。要重点针对防范“六灾”建立完善各项制度、预案,落实工作责任,严防“六灾”事故(事件)发生,一旦发生相关事故(事件),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处置,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当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重点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开展校车安全检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要进一步健全校车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照管制度、验车制度,做好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监督工作。校车要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要教育学生不得乘坐“三无”车辆,树立安全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二、立即对校园安全进行再排查再整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展的平安校园“护校行动”、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和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集中化解“百日攻坚战”基础上,立即对校园安全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全面消除安全漏洞。加大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抓好隐患整改和矛盾化解工作,严格实行销帐制度。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安全联防机制,对学校无法处置的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和校内重大事故、刑事案件的苗头,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等有关单位,同时要采取积极的应对处置措施。要加强校园巡逻,各学校要组织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教师等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门卫管理,严防不法分子破坏和作案。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落实夜间巡查、值守制度,要重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在每天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要安排当日值班校领导、教师和保安到校门口值守,紧密配合公安治安执勤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巡逻和守护,有秩序地引导、护卫学生进出校门,切实防范和及时制止各种危及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和安全防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安全保卫人员,要安排年纪较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受过训练的专业保安人员担任门卫工作,安保人员必须配备防刺背心、橡胶警棍、钢叉、头盔、强光电筒、防割手套、对讲机等,并做到持械上岗。要健全学校门卫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校盘查验证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锅炉房、危化品仓库、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备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在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与110报警系统联网,确保一旦有案情公安机关能够快速反应。中小学校上课期间校园必须“封闭”,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校门管理,实行“大门关闭、小门进出”,防止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等进入校内,切实提高学校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四、严格执行值班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串岗、替岗,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要健全值守应急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提高处理紧急情况和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尽职尽责,加强信息报送制度,在全国“两会”期间,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要切实做好信息接报和处置工作,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并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和不报。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各校的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进行抽查,一旦发现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引发安全事故或发生事故处置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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