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厅科技〔201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加快安全生产新型实用装备(产品)应用和推广,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增强企业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水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安全生产新型实用装备(产品)指导目录(201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应用和推广。
附件:安全生产新型实用装备(产品)指导目录(2012年版).docx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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