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口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在楼内(外)通行门、出入口、通道、重要办公室门等处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
系统应对受控区域的位置、通行对象及通行时间等进行实时控制,并设定多级程序控制。系统应有报答功能。
(2)系统的识别装置和执行机构应保证操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宜有防尾随措施。
(3)系统的信息处理装置应能对系统中的有关信息自动记录、打印、存储,并有防篡改和防销毁等措施。
应有防止同类设备非法复制的密码系统,密码系统应能在授权的情况下修改。
(4)系统应能独立运行。应能与电子巡查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联动。
集成式安全防范系统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联网,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自动化管理与控制。组合式安全防范系统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连接,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对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联动管理与控制。分散式安全防范系统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向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所需的主要信息。
(5)系统必须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疏散出口的门均应设为向疏散方向开启。
人员集中场所应采用平推外开门。配有门锁的出入口,在紧急逃生时,应不需要钥匙或其他工具,亦不需要专门的知识或费力便可从建筑物内开启。其他应急疏散门,可采用内推闩加声光报警模式。出入口控制是进入建筑物之前最重要的一环,因此,应按建筑使用类别的不同,采用不同等级的标准与技术措施。
4.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巡查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按照预先编制的保安人员巡查程序,通过信息识读器或其他方式对保安人员巡逻的工作状态(是否准时、是否遵守顺序等)进行监督、记录,并能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巡更系统(Guardtoursystem)是技术防范与人工防范的结合,巡更系统的作用是要求保安值班人员能够按照预先随机设定的路线顺序地对各巡更点进行巡视,同时也保护巡更人员的安全。巡更系统用于在下班之后特别是夜间的保卫与管理,实行定时定点巡查,是防患于未然的一种措施,其本质上和我国古代的敲更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技术大为改进而已。
5.停车场管理系统
停车场管理系统应能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停车库(场)的车辆通行道口实施出入控制、监视、行车信号指示、停车管理及车辆防盗报警等综合管理。
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设计或选择设计如下功能:入口处车位显示;出入口及场内通道的行车指示;车辆出入识别、比对、控制;车牌和车型的自动识别;自动控制出入挡车器;自动计费与收费金额显示;多个出入口的联网与监控管理;停车场整体收费的统计与管理;分层的车辆统计与在位车显示;意外情况发生时向外报警。
(2)宜在停车库(场)的入口区设置出票机。
(3)宜在停车库(场)的出口区设置验票机。
(4)系统可独立运行,也可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出入口控制系统联合设置。可在停车场内设置独立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并与停车库(场)管理系统联动。停车库(场)管理系
统也可与安全防范系统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联动。
(5)独立运行的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能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联网,并满足安全管理系统对该系统管理的相关要求。
对于建筑而言,停车场应实现有效方便的监控与管理。对于仅限于建筑内部使用的停车场并且重点是防范车辆丢失时,则可以采用认车不认人的技术方案。对进入停车场的各种车辆进行有序管理,并对车辆出入情况进行记录,完成停车场收费管理,可采用较流行的感应式IC卡作为管理手段。智能化系统还具有防盗报警功能及倒车限位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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