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低慢小”目标管控的思考与建议
2019/8/1 09:28   河北省公安厅   徐静   关键字:低慢小无人机 民用 管控 制度建设 技术手段      浏览量:
从意外伤害、威胁公共安全、窃取隐私、违法犯罪、恐怖袭击等角度,阐述了当前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目标的现实威胁;并结合无人机发展的现实情况,从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提出了加强民用无人机管控的思考和建议。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及新材料技术的迅猛发展,以无人机为代表的“低慢小”设备逐步从军用向商用、民用领域渗透,不仅在侦查破案、抢险救灾、测绘遥感等公共管理领域广泛应用,在快递、婚庆等商业运营方面也开始崭露头角,在为公共事业和个人生活带来便捷服务的同时,也因其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而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笔者以民用无人机为例,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就进一步规范“低慢小”目标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一、我国民用无人机发展现状
  (一)无人机分类
  通常,我们把无人机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固定翼(见图1)。固定翼无人机是指翅膀形状固定,靠流过机翼的风提供升力的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续航时间最长、飞行效率最高,但起飞时必须助跑或弹射,降落时必须滑行或开伞。
  
图1固定翼无人机
  第二类:直升机(见图2)。直升机是指靠一个或者两个主旋翼提供升力的无人机。直升无人机可以垂直起降,续航时间比较一般,载荷也一般,而且结构复杂,可靠性、稳定性较差。

图2无人直升机
  第三类:多旋翼(见图3)。多旋翼无人机是指靠四个或更多旋翼提供升力的无人机。多旋翼无人机能垂直起降,且机械简单,但续航时间最短,不适合长航时、大范围飞行。
  
图3多旋翼无人机
  (二)我国民用无人机的发展和应用
  我国无人机的研究始于上世纪50年代后期,而其真正蓬勃发展始于本世纪初,随着AMP、A控、MWC等飞控核心代码的公开,一时间不同价位的无人机自驾仪纷纷出现在市面上,各类无人机厂家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
  目前,我国现有各类小型民用无人机厂商上千家,其中90%生产技术难度最低的多旋翼无人机系统。这些无人机大多售价在几千至十几万之间,最多不过二三十万。这些多旋翼无人机的核心部件,也就是飞行控制系统所采用的传感器都是十分低廉的产品,精度低,抗老化差,有的产品甚至没有抗干扰能力,这对无人机安全稳定的运行无疑是致命的。其余的10%为较专业的无人机商家主要集中在航拍、航测、农保、电力巡线、管道巡线等方面。虽然在产品质量上有一定保障,但因为法律的缺失,目前基本处于一种无人监管的混乱局面。
  二、民用无人机的现实威胁
  如前所述,目前绝大部分民用无人机产品质量不过关,不管是售后的技术指导,还是操控手培训都很不正规,同时监管法律和制度缺失,使得这些无人机产品不仅在使用流向上不清不楚,而且在正常使用上也隐患重重。
  (一)意外伤害
  部分厂家使用低价劣质的元件生产无人机,致使产品可靠性降低,特别是旋翼类无人机,由于没有自升力能力,在人群密集的闹市区失控坠落时就相当于一块从天而降的铁饼。2014年9月在郑东新区郑州之林游园内,一架从天而降的无人机砸在了正在草坪上休息的廖女士头上,致其颅骨塌陷,入院治疗,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使得大量群众对无人机谈虎色变。
  (二)威胁公共航空
  虽然大多数的小型民用无人机的工作高度都在100-500米之间的合法空域,但由于培训不足,大多数的无人机操控手都不清楚在这之中还有如机场之类的诸多航空管制区。2014年10月,由于在不具备航空摄影测绘资质且未申请空域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进行航拍测绘,致多架次民航飞机避让、延误、一航空科技公司的三名工作人员被检方指控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诉至平谷区人民法院。
  (三)窃取隐私
  由于缺乏相应监管,无人机飞行肆无忌惮,随意在空中窥视他人隐私,甚至对国家重要机关也敢越雷池。2014年某四旋翼无人机因动力电耗尽迫降中南海,一时间国内各大无人机论坛一片哗然。无独有偶,2015年初美国的白宫也被一架小型无人机闯入(见图4)。
  
图4摔坏在美国白宫的无人机
  (四)违法犯罪
  2014年7月,墨西哥警方在美墨边界一个超市停车场发现了一架坠毁的微型无人机,现场发现该无人机携带了大约3kg冰毒,墨警方认为无人机携带的毒品重量超过荷载,导致无人机无法成功抵达目的地而半途坠地(见图5)。2012年美国毒品管制局在边境地区侦测到150架次运毒无人机飞行,共截获超过2吨的可卡因等毒品。虽此种案例发生在国外,但国内极有可能也发生此类案件。
 
图5因超重而坠毁的运毒无人机
  (五)恐怖袭击
  目前一些无人机的有效载荷已超过5公斤,有效滞空时间超过15分钟,最大飞行高度500米,遥控操纵距离达150米。这样的参数虽不能作为军事用途,但已经体现出三个重要的能力:能够携带一定有效载荷,能够将载荷投送到一定距离之外,还可以让使用者进行一定程度的飞行路线控制。三条加在一起,一旦被恐怖分子利用,后果不堪设想。2014年末,美军在中东击落了一架来自恐怖组织“ISIS”的小型无人机,可见恐怖份子已有这种意识,而中国正是个小型民用无人机制造大国,这方面的隐患不可不防。
  三、加强民用无人机管控的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
  目前,我国对无人机这种“新生”航空器的安全管理,主要有《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关于民用无人机的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等,对民用无人机的安全要求基本是参照民航的标准,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等领域缺少具体的操作细则,未形成完整的针对民用无人机的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因此建议公安部归口管理单位尽快制定出台《民用无人机使用规程》和《民用无人机管控细则》,为下一步民用无人机的合法使用和精准管控奠定制度基础。
  (二)实行归口管理
  按照“专业管行业”的原则,建议在各级公安机关现有职能的基础上,增加民用无人机管控职能,对民用无人机进行全方位监管。
  结合当前民用无人机发展和应用情况,建议无人机的管理列入公安部治安局管理范畴,联合公安部警航办开展执法工作。公安部警航办作为技术指导单位,负责制定民用无人机使用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民用无人机管控有章可循;公安部治安局作为业务归口单位,承担民用无人机使用、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使民用无人机管控有人负责。各地各级公安机关参照部级机构,分解和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三)完善管控措施
  1.加强源头监管
  加强民用无人机在出厂环节的跟踪和监管。首先,每一台民用无人机在出厂时,必须标注唯一身份识别码,该识别码具有唯一性和可追溯性,类似于公民身份号码;第二,无人机在出厂时,应强制安装飞行监控模块,类似于大型飞机上的黑匣子,便于跟踪和监管,目前市面上已经有专用于微型无人机监控的商用级产品。通过以上措施,从技术层面和构筑源头监管的坚实防火墙。
  2.开展持证上岗
  实行无人机操控准入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民用无人机操控手培训和考核机构,组织专业的师资力量,系统、科学地对无人机操控手进行培训,结业后予以发证。操控手证件统一编号,以便事前管理、事后追责。
  3.实行飞行管制
  实施无人机远程管理。通过远程坐标管理系统,对每一架运行的无人机进行编号和远程监控。目前河北省已研发并投入使用无人机实时远程监控平台。无人机启动后,安装在无人机上的模块会每隔几秒向监控平台发送当前坐标数据,包括高度、速度、航线、规迹等,执法部门可实时对上天的无人机进行监控;同时设定GPS禁飞区域报警,装配有监控模块的无人机临近禁飞区或航空管制区,系统会自动返航并发出报警,管理部门终端接警后及时通知当地执法力量到达案发地点进行取证、查处。
  4.强化反制技术
  强化反无人机的技术支撑。加大专用执法装备的投入使用力度,为反制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目标提供技术保障。2014年9月,我国第一套用于反制“低慢小”目标的警用无人机挂载系统在河北省研制成功。该系统挂载在警用无人机上,在300米高度可对半径4.7km的“低慢小”目标进行有效对抗干扰,使之无法导航而立即落地,彻底解决了利用无人机实施犯罪的潜在威胁,可广泛用于城市密集区、重大活动区域、低空安防等领域。除此之外,我国其他科研单位也相继研制出用于拦截“低慢小”目标的系统,这些系统可成为未来防范“低慢小”目标肇事的有效手段。
  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快速增长,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也给治安防控带来新的课题。在很多地区,无人机已经被当地政府视为重要产业予以支持,但是无人机的监管和控制,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技术储备,目前都还是一片空白,这些新情况需要公安机关创新执法思路、完善执法手段,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归口管理部门从整体上做好规划,既要指导民用无人机的规范使用,也要保护快速发展的无人机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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