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智慧城市技术培育、孵化和应用方面需要通过国际合作加快发展步伐,美国的城镇化建设质量和进程为我国城市提供了良好的参考和借鉴。从中美合作型的技术科技创新入手,联合双方科技研发、工程建设和产业力量,围绕中国城市的实际难题(城市规划、人口布局、交通设施、产业发展和建筑节能等),结合中美在这些方面的经验,开发适宜性技术,并予以集中集成示范,并在片区开发中,充分引入外资、内资共同参与开发。
近年来与我国政府和有关部委(科技部、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地方省市(北京、江苏、浙江、江西等)密切开展双边合作,通过多元方式参与中国的生态和智慧城市建设。依托国际合作的桥梁,吸收借鉴发达国家城市的城市规划理念、引进生态智慧技术、开展能力建设、促进试点和示范项目建设推广,对于促进我国城市低碳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有直接的参考意义。在生态智慧城市领域,世界多国(新加坡、瑞典、丹麦和英国等)均与我国开展过双边合作,但中美合作项目数量、合作深度和创新能力均较为突出。商务部在推进国际生态园合作中,专门设立节能环保专项资金,保障顶层设计运行有机构支持和专家智库支撑,并聚焦开发国际合作生态园工作指导性标准体系(于2014年制定《国家级经开区国际合作生态园工作参考指南》),结合中国国情,同时适度超前,引导好全国开发区的生态转型发展。
5.5 支持市场主体,合理开放领域,促进信息消费
智慧城市产业涉及的市场主体包括“三化”涉及的企业,仅互联网企业(2014年产值占GDP约5.5%,同期房地产业比例为6%)的产值、数量和就业规模,因此,市场主体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实力强劲,但目前市场主体 参与的领域和空间有待逐步开放,而针对国际合作型的智慧城市项目开发,更加面临数据和信息安全方面的考虑而制约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我国在安防领域已经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在信息安全方面也开展的能力建设,当前的智慧城市建设,面向的主体主要是城市政府、城市居民和城市消费,因此,合理、有步骤和有条件开放与公众消费相关的领域(如民用建筑、交通、旅游、医疗和教育等),让市场主体有效参与,能够促进智慧城市应用型消费服务的成型。目前,全球已有 10 多个国家拥有开放政府数据的门户网站。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爱沙尼亚、挪威、英国、美国和新西兰都设有开放政府数据部门,很多国家的政府部门正在通过互联网的力量,包括社交媒体,来提高公民的参与国家治理的力量并在重建政治领导人和公民之间的社会契约。经验表明,开放程度越高信息安全防护约有保障,从市场角度出发,开放和安防是有机互动的。智慧城市依托信息化,有效解决了物理空间的阻隔;现代工业化有效促进了技术手段的高度发达;新型城镇化让城市居民更加体验和享受到现代城市文明的成效。与市民紧密相关领域的有效适度开放,有助于市场主体将应用理念和技术路径得到充分的实践,有利于催生新型消费方式,同时对政府简政放权和国企改革提供启示。此前互联网经济,特别是电子商务,是在政策的边缘或非中心地带发育起来,主要来源于市场的智慧,满足的是现实的需求。当前的政策设计更加积极和主动,部分城市主动通过负面清单等方式,提升政府效能,让市场主体有更为主动的空间参与创新创业。
5.6 兼顾战略民生,开发适宜方案,实现智慧应用
中国现在正处于城镇化的稳步增长通道中,进程将持续10-20年。从建设领域来看,我国每年新建建筑超过20亿平米,既有建筑改造4-5亿平米。中国在实施城镇群、一带一路等区域性发展战略的同时,聚焦大城市病(交通拥堵、城市灰霾、内涝洪灾)等民生问题,中国是美国开展智慧城市级项目重要的合作伙伴。美国对华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合作,自上至下全面展开,有各级政府间、企业间、高校间和社会组织行业间等。它们是推进中美合作的关键性主体单元。在实现智慧共享的同时,解决信息不对称,也是当前面临的关键性症结,资源整合难度大。因此,应注重信息公开和资源整合,让更多地主体能够低综合成本地参与到中美合作之中。针对政府投资性项目,将可以对外开放的领域和项目,向平台发布,支持和鼓励中美各方和合作方共同参与开发。与此同时,试点示范区的开发,需要集成性地有效方案,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美国技术推介和产品营销,应当通过中美咨询力量形成有效地综合解决方案,服务于试点示范区域,针对不同开发主体需要,设计不同深度和广度的综合方案(包括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投资模式和收益分配等),并有效地考虑技术经济成本。构建有弹性和风险可控的一揽子决策工具。
与此同时,发挥中美合作的优势,着力从商贸合作和投资项目出发,在试点示范区域引进或合资建设中美企业群、孵化器和综合服务设施,必须有良好的产业配套,才可能长期争取到美国政企的持续性关注和扶持,将项目试点做成多期,不断孵化培育,以致争取成为有效的国际合作样板。与此同时,试点示范开发应坚持技术经济分析,从片区总体把握增量成本和适宜技术的应用,建立增量成本可控、经济性、宜居宜业性相统一的智慧城市示范区,并致力于构建市场层面可持续的复制模式、成本层面业主接受的销售模式。2009年9月,美国爱荷华州迪比克市利用物联网技术,将城市所有资源和信息消费(水、电、油、气、交通、公共服务等)数字化并连同,通过监测、分析和整合,进而智能化地响应市民的需求并降低城市的能耗和成本,提高迪比克市的宜居水平和经济活力。经验表明,在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初期存在较高的技术成本,伴随市场化之后,边际成本下降。如果在开发初期,就确立适宜性技术示范和量产扩散孵化的思路与计划,应用符合中国市场需要和接受能力的智慧技术,可以缩短边际成本降低的周期,快速实现互惠互利。
5.7锁定关键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改善城镇功能
全球城市面临的挑战日趋深刻,中国城市问题突出表现在水资源短缺、空气质量下降、交通拥堵严重、能源供给转型、生态环境脆弱、城市内涝、公共卫生负担沉重和建筑更新等,快速城镇化进程和失当的城市政策,使得上述问题互相交织,深刻影响着城市的可持续性。。中美智慧城市合作应本着“一城一策”的原则,重点聚焦关键领域,而不是起步就求全、求大,充分研判资金筹措水平、政策支持力度和技术支撑能力等;坚持平台思维和开放思维,在城市局部关键领域搭建开放式接口,为所聚焦领域的智慧化二次开放和系统性整合提供条件。如交通,运用智慧技术,努力在示范区范围内根治交通拥堵,形成重大突破,催生能为我国其他城市效仿的综合解决方案,从根本改善城镇功能,提高城市的宜居性。
5.8 服务全球治理,构建智慧网络,增强城市韧性
中美两国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两国的城市在全球对话中同样应支撑起先进治理的角色。麦肯锡研究报告预测,在2010-2025年间,世界的前600个大型城市对全球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到65%。截止2014年底,我国超特大城市约16座,经济规模和人口总量均在区域发展中成为决定性力量,尤其是人口千万以上的6座超大城市,它们在“十三五”期间,从区域走向世界,建设全球城市的基础已经初步形成。依托智慧产业的构建,来促进我国超大城市成为全球城市,并深度参与全球城市治理,同时提高我国城市对外交往水平和全球政策研究、制定和实施的水平。通过智慧体系的构建,提高我国超、特大城市以及重要节点城市的智慧化水平,参与世界智慧城市体系的构建,将加快我国城市开放水平,更多地集聚国际资源来打造属地城市,并进而辐射带动周边城镇群的发展,形成智慧型的大都市连绵区,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提出构建珠三角智慧城市群的建设目标和行动方案。依托中美合作,增强我国城市智慧化发展能力和提升国际化开放水平的同时,应深刻认识我国城市建设和运营质量存在的脆弱性问题,如城市内涝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等。因此,增强城市韧性、提高城市应对风险冲击的弹性,是全球性智慧城市建设的根基。符合中国国情和城镇化发展需要的平安城市的建设,为增强城市韧性提供了最根本的保障,而城市经济、内涝水患、热岛效应和卫生疫情等,将成为智慧城市韧性建设重点响应的方向。
六、结语
中美政府间、行业间深化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合作,(1)为新型城镇化空间骨架建设提供智慧思维。对于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具有良好的启示性和借鉴性。在城市治理水平提升的基础上,鉴于我国新城建设和既有城区改造的规模体量,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如果能够较好地借鉴和引入美国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互联网等技术优势,提高城镇功能和解决城市病的进程将势必加快,中国城市科学发展的能力建设将拥有丰富的经验基础;(2)为智慧产业培育提供营养基质。将智慧城市当作产业形态来打造,将有助于城市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目标任务相结合,并依托互联网+、云存储和大数据等思维,重构出新的产业组织,催生新的产业方式,建构起智慧城市产业,探索建立智慧城市建设市场化运作的有效机制和操作范式。空间战略层面规划设计的智慧化,微观层面的建设用地信息消费接入权限(依托“三网融合”等基础网络)等;(3)为拓展和深化双边合作打开新渠道。智慧城市是“三化融合”的产物,是引导产业升级的动力,用互联网思维、大数据分析和信息消费等检视传统产业和行业,引进智慧化手段和方法,改进传统业态产业效率和服务水平,如建筑行业的智慧建设管理体系、BIM建造和3D模块化打印等。中美智慧城市领域的双边合作在政府和行业的统筹下,才可能形成规模经济和平台经济效应,依据《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和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设计双边有效互动落实的行动机制将是保障中美合作出成效、惠及双边企业界和地方城市的关键性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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