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
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颁布之后,我国陆续出台了《商标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文件。从宏观层面上讲,国家已经在法律制度层面为企业知识产权权益的保护提供了较强的法律依据,为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具体实施方法指明了方向,但是目前还缺乏侵权案件的单独法律法规详细文件。为保护企业商业机密,建议制定《企业商业机密保护法》、《知识产权侵权法》等文件,详细制定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商业机密文件的保护和侵权条例。
一、知识产权保护基本概念
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面对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和中国在开放条件下面临的知识产权形势,中国必须加紧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国家的技术安全,促进国内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防止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
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到来,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特别是近些年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知识或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和运用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专利的重要性日益凸现。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4月9日表示,要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
据介绍,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自身涉及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领域,其保护的权利内容、权利边界等有各自的特点;保护手段涉及注册登记、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仲裁调解等多个方面,客观上需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工作格局。
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专利制度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1、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专利法律法规体系。1992年和2000年中国专利法进行了两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立法宗旨,强化了专利司法和行政执法力度,修改后的专利法进一步适应了中国生产力的发展和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同时也达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中所规定的专利保护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专利保护、专利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2、知识产权工作得到了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至各省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在大量压缩编制、精减机构的情况下,将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并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列入政府行政序列。在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管理专利工作机构的建设总体得到加强,出现了政府主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专利工作的良好局面。
3、形成了包括专利管理、审查、研究、教育、执法、中介服务以及专利信息等组织机构在内的全国专利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专利保护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发明创造活动充满生机活力,专利申请量增长势头强劲。“九五”期间,中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比“八五”期间增长了81%,年均增长15.7%.
4、形成了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专利保护机制。截止2000年底,法院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共受理和处理专利纠纷案和侵权案1.5万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还查处冒充专利行为4000多件。
5、不断开拓国际合作的新局面。中国已参加了有关专利方面的国际公约,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提高了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的声誉。
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还处于发展中阶段,中国的知识产权研究开始的比较晚,因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显得有些薄弱,在法律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文虽然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但事实上,并不能起到相应的效果;在社会上,国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比较薄弱,因而很多时候法律也只能以儆效尤,但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全民意识提高,每个公民都有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这样法律实施起来才能够顺利。因而说,当前的中国还应该抓好公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任重而道远,长期的劳动。我们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
三、安防知识产权保护概况
虽然安防产品和技术重要性逐渐被市场认可,其市场价值也在逐渐提升,但是针对安防知识产权保护却还受原有思维的影响,存在着“拿来主义”甚至于盗版侵权的现象。与其他行业不同,受长期以来安防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与保护能力相对薄弱影响,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十分有限,部分企业处于无“产权”可保护状态,自然也不重视他人的“产权”安全,这也导致企业无意间形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安防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已经成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通过技术创新来构建自身的差异化优势,也已经是当下安防企业谋求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受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地位的产品,总是面临被仿冒、仿造等赤裸裸的侵权行为,从而导致创新者利益严重受损。因此,能否有效地保护、管理和运用企业的知识产权,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死存亡。尤其是在安防软件领域,知识产权同实体产品存在很大差别,侵权存在较强的隐蔽性,企业维权有很大困难。企业如何借助更有效的手段来及时避免或者从根本上杜绝竞争对手的侵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软件产品的最大收益率成为安防软件企业的关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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