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行业萌芽起步阶段-行业管理及中介组织服务
2022/8/20 11:14   中国安防行业网      关键字:安防行业 萌芽起步 组织服务      浏览量:
在公安部的直接领导及广大企业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下,经过五年的筹备,经民政部批准,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安协”)于1992年12月8日成立。此后,中安协第一届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形成了安防产品行业从业单位、团体、个人自愿组成的社团组织。
  1979年,公安部“全国刑事技术预防专业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使用科学技术预防刑事犯罪的试行规定》,正式提出了“安全技术防范”的概念,指出安全技术防范是治安防范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政府主管部门将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列入职责范围,“安全技术防范概念”形成。
  石家庄会议标志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开始,也成为了安防行业公认的“诞生”标志。石家庄会议不仅产生了“安全技术防范”的概念,也悄然宣布安全技术防范专业领域的诞生。此后公安部发布文件肯定了技术预防工作的作用,明确了技术预防工作的10项基本要求,讨论了技术预防器材的研制和生产方法。
  1984年公安部批准在科技司成立安全技术处,负责安全技术防范业务的归口管理,明确了防爆安检和安全技术防范作为其工作职能,标志着安防行业管理正式纳入了国家管理体系。1992年公安部决定成立安全技术防范领导小组和其领导下的职能办公机构--公安部技防办。此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乃至主要地市如雨后春笋般地相继成立了地方技防办。各地技防办成立后迅速发挥了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了技防专项工作,有效增强了社会治安防范能力,促进了安防技术与产品的快速发展。
  为加强安防产品的监督管理,1989年公安部科技司相继下发《关于发布警用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发布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92年公安部明确了技防办8项工作职能,确立了技防办在安防行业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同时启动了安防技防立法工作。经过近10年的努力,安防行业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及行业管理服务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
  为了适应安防产品的标准、检测和行业协调管理工作,在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确立了专门的机构,强化和明确了对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协调职能,形成了中介和行业组织的雏形。1987年12月,经国家标准局批准,成立了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以下简称“全国安防标委会”,代号“SAC/TC100”),标志着安防标准化工作的起步。1987年2月成立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北京检测中心”),1988年4月成立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上海检测中心”),标志着安防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建立并发挥作用。
  在公安部科技司正确领导下,在公安部第一、三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安防标委会、北京和上海检测中心三个技术服务机构从产生到发展,白手起家,自力更生,初创了技术服务体系。
  全国安防标委会从1987年~1990年,组建了4个工作组,开展了“防盗安全门”、“保险柜”、“汽车防盗报警器”、“X射线安检设备”等产品的标准编制工作,并开展了“文物”、“银行”、“军工”、“货币印制”等行业的安防管理性标准制定工作。到1992年底,完成11项国家标准,7项行业标准,为安防标准化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北京、上海检测中心在开展制定规章制度、标准、创建实验室等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业务,完成规定产品的检测任务。为规范安防产品的生产、销售,提高安防产品质量,抑制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公安部的直接领导及广大企业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下,经过五年的筹备,经民政部批准,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安协”)于1992年12月8日成立。此后,中安协第一届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形成了安防产品行业从业单位、团体、个人自愿组成的社团组织。至此,国家一级行业中介、社团等自律性管理机构基本构建完成。
  随后,各地方也在技防办的基础上,相继成立了地方安防协会或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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