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从山东潍坊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为缓解市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问题,潍坊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市区公共停车管理秩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于6月6日起施行,力争通过2年左右的时间,打造具有潍坊特色的公共停车运营管理模式。
规划:推进停车立体化
意见要求,潍坊市将构建投资运营管理支撑平台,建立差别化收费调节体系,打造空中、地面、地下相组合的立体化停车系统,开创一个高质、高效的静态交通新格局。力争经过2年左右的时间,打造具有潍坊特色的公共停车运营管理模式。到2020年,市区公共停车秩序实现规范化、智能化、常态化、现代化。
通过整合资源,实施特许经营,逐步建立一套投资建设机制和运营管理体系,形成公共停车建设运营的示范引领效应。运用价格机制,通过实施差别化费率来调控停车需求和停车资源,合理确定不同类别停车空间的差别化收费价格,建立不同停车场的收费调节机制,形成从中心城区向城市外围由高到低的停车级差价格。打破市区平面停车的传统思维,在适合建设立体停车库的停车场,引进智能立体停车库系统。进一步向空中和地下要空间,让停车场“上天入地”,稳步推进市区停车立体化建设。科学合理地引导车辆静态存放,还交通空间于市民。建设良好的静态交通环境,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标准:邀专业团队论证
潍坊市将邀请专业团队对未来市区停车空间布局进行科学规划论证,确定公共停车场的数量、区位、面积、功能、停车方式(平面或立体停车)、容车数量等相关功能及规划参数;制定合理可行的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对新建小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等提出合理的建造形式与配建比例,对各类停车场进行交通组织研究。
界定停车空间权属,按照权属性质对停车空间实施界定,为停车运营管理提供依据。政府所有的公共停车空间,包括道路红(绿)线以内的停车位,对外开放的公益性公共场所配建的停车位,其所有权归市政府,由政府或其授权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收益权归市政府。单位、集体或业主所有的对外开放的公共停车空间(如商场、医院、酒店、门店等停车位),其所有权归产权单位或业主,管理、使用及收益权归产权单位或业主,并鼓励倡导其纳入统一管理运营。封闭管理的小区、单位内部停车空间其所有权归产权业主或单位,管理、使用及收益权归产权业主或单位,鼓励其建设立体停车场。
收费:实行差别化政策
市政府以收取“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的方式进行特许经营,引入市场主体,搭建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两大平台。投资建设平台主要通过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银行贷款等手段提供资金支持,通过自建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区停车设施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平台主要通过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及技术优势,充分整合、管理、提升现有停车场,实现对泊位停车状况进行停车智能诱导、动态管理以及移动支付、查询、预定,建立起适应潍坊市公共停车管理的运营管理模式,打造国内一流的公共智能停车管理体系。
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改革收费标准制定办法。根据目前市区停车需求现状,改革过去主要按照停车服务成本定价的做法,调整为以缓解停车需求为目的,综合考虑停车场的地理位置、停车需求、运营成本、投资收益、服务条件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
改造:拓展停车空间
通过政府引导、社会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对2005年前建成的存在停车难问题比较突出的部分住宅小区,进行改、修、建部分停车设施,利用2年时间基本缓解其停车难问题。停车空间的规划、建设、运营方式和利益分配等,均需在广泛征询业主意见基础上确定,维护好公共利益和业主利益。
今年10月底前,先期同步完成2014年启动的5个老旧小区整治提升中的车位(库)改造,总结建设、管理经验。今年下半年,对2015年启动的13个整治提升老旧小区进行停车设施改造,2016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2016年7月至12月,建立对其他小区停车设施改造办法,由各区进行主导,通过利用社会资金,纳入常态化改造模式,不断地缓解已建成小区停车难问题。
意见要求,建立小区公共部位停车管理制度,公共部位收益纳入小区公共账户并予以公示,用于弥补公共维修资金的不足。
推进:力争两年完成
根据工作整体安排,今年4月至8月为论证筹备阶段,9月份启动,招拍后确定市场运营管理主体,搭建智能管控平台,选择路内停车位、单位停车场、老旧小区改造停车设施等不同方面的停车设施进行试点并启动。10月至12月,先期在奎文区、潍城区和高新区推进各类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在坊子区、寒亭区、峡山区、滨海区和经济开发区逐步实施。
2016年1月至6月为全面铺开阶段,逐步把沿街门店、单位停车场引入系统。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各类停车空间统一建设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智能诱导系统功能,在市区主干道路口全部设置停车诱导屏,实时显示泊位数量信息。7月至12月是巩固提升阶段,巩固停车场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逐步进入常态化运行、规范化管理轨道。形成成熟的投资管理与运营机制,打造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运营的“潍坊模式”、“潍坊品牌”。
《意见》要求,清理恢复改变用途的沿街大型公建停车空间。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停车场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依法整治擅自将规划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规划配建的停车场闲置未用、违法使用停车场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等行为,恢复其停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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