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已于8月底全部开工建设,江西省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含2011年度续建项目)总数将达47万套。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百分之百分户验收、百分之百永久性标牌、百分之百远程视频监控,目前,南昌和新余两市实现单位工程视频探头覆盖率达100%目标。
南昌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工程在申报质量监督手续前,必须按要求与中国联通南昌客户部签订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合同,才可以办理申报质量监督手续;在日常工作中,各级质监站指派专人负责视频安装协调、联络工作,每日查看视频运行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效率;将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视频监控安装及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环节,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未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的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单位限时联系安装到位。对拒不安装或未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单位,组织约谈,约谈后仍不执行整改的,质监站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网上通报,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对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工程项目,要求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高度重视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使用工作,并督促施工单位保证现场通电,以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新余推行网格化分片包干负责制和“三级巡查”的长效机制,对项目工地实行划片分包,定岗定责,建立由市质监站每周巡查一次、建筑业管理局每月巡查一次、市住建委每季巡查一次的三级巡查机制,切实落实百分之百远程视频监控要求。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对未按规定落实远程视频监控措施的,决不允许开工建设;对未按规定落实分户验收和永久性标牌的,决不允许组织竣工验收,更不允许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充分发挥“三个百分之百”的监管保障作用。江西还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对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必须做到“零容忍”,按规定整改落实到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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