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现场使用环境制约
“电子警察”系统一般安装在现有的路口或路段,往往道路的规划建设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的建设都没有考虑日后“电子警察”系统的安装位置和监视范围,造成了后装的“电子警察”系统经常由于现场安装条件所限,无法达到很好的使用效果。
8、没有规范的资质体系
目前在公安交通领域没有建立应有的资质体系,往往借用安防质量体系,实际上公安交通有自身的特点,开发商、集成商、工程商混合不分难以将工作做好,而不规范的运作又容易蒙敝业主,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验收机制,尤其在项目评标中没有专业人士参加,难以把握技术和质量关。
9、条块分割、形不成合力
由于网络建设不足和各自的利益关系,目前全国各地建设的“电子警察”系统大多没有进行跨市、跨省联网,监控能力有限,无法做到步调一致,难以发挥整体作用。
10、入行“门槛”低
目前电子警察行业不规范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门槛低”。电子警察行业是目前公认的朝阳行业,在吸引众多优秀公司眼光的同时,也引来了大量的投机公司,想要分羹于匙。这些投机公司大多没有什么实力,整个公司就几个人,既研发实力又无服务能力,却夸下海口说自己的产品如何如何,他们口中的产品不过是从其他厂家买来的设备,再从软件公司购入低廉的软件拼凑而成,根本保证不了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就更提不到使用效果了。在不断的市场运作中这些公司的缺点就会一点点的暴露,其必然不能有更多的生存能力和空间,但对于投资者和使用者来说,却是致命的打击。
我国在2004年颁布了卡口、闯红灯系统行业标准,给予了企业很大的指导作用,但是这两个标准并非是强制性的,而且在系统软件集成和功能上做的规定很少,使得进入行业门槛较低,也给一些投机者以可乘之机。
11、行业标准尚不全面、具体
虽然颁布了关于卡口和闯红灯系统,但是对于经常使用的超速抓拍系统、移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以及一些综合违法抓拍产品如压线、逆行、禁左、不按道行驶、违停等产品还未出台相关的行业标准,只能是参考现有标准以及各地方的具体要求,不能达到整体要求规范化、统一化,缺乏一定的指导。同时,对于一些应用高清晰抓拍设备的闯红灯、卡口、超速等产品未具有相关的检测标准,使市场上的生产厂家只能参照现有标准及行业经验来进行研发和生产,这样就进一步加大了一些名不副实厂家混水摸鱼的机会。
汉鼎咨询认为:只有尽快建立电子警察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和完善标准,才能够将那些滥竽充数的企业和产品拒之门外,并构建一个良好的行业环境。同时,涉及安防产品生产、施工的一些其他资质也应根据具体需要加入招标采购的要求之中,如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道路施工资质、安防资质、涉及国家机密资质、ISO9001认证、14001环境认证等一系列的行业资质,从各个方面给予用户以产品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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